1.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 *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受宜良 (略) 的委托,对医疗设备项目 (略) 。
1.2招标概况
1.2.1项目名称:宜良 (略)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 * 次)(第 * 批)
招标编号:Q *** C1- *
1.2.2招标范围及内容:医疗设备 * 批,详见第 * 章“招标需求及技术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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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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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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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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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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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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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C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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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椅(每台配内窥镜系统1套、光固化机1套、超声波洁牙机1套、高速手机4套、低速手机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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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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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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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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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C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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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空气干燥净化系统 * 拖 * (包括:螺杆式空气压缩机(无油)、冷冻式干燥机、 * 级过滤器、储气罐、汽水分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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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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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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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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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品为核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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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共分2个标, (略) 。 (略) (略) (略) 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投标无效。具体详见第 * 章“招标需求及技术要求”。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压缩空气干燥净化系统 * 拖 * (包括:螺杆式空气压缩机(无油)、冷冻式干燥机、 * 级过滤器、储气罐、汽水分离器), (略) 投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 * 章评标办法” (略) 理。
1.2.3 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1.2.4采购预算:¥ * . * 万元,资金已落实。
1.2.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 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工作。
1.2.6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2.7本标段标的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 (略) 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或 *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扫描件(经营不满 * 年的出具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文件(扫描件))。
3)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 (略) 属时间在 * 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之间,至少任意1 (略) 税收通用缴款书 (略) 电子缴税(费)凭证复 (略) 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② (略) 属时间在 * 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之间,至少任 (略) 会保险费缴款书 (略) 电子缴税(费)凭 (略) (略) 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及中 (略) (www.ccg *** )“政府采购严 (略) 为信息记录”。 (略) 信用信息 (略) 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2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 (略) 投第 * 、 * 类医疗器械(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 (略)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略) 要求);
1.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公告期限:同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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