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市轨道交通3 (略) 内便民服务空间( (略) ) (略)
项目名称 | (略) 市轨道 (略) 内便民服务空间( (略) )租赁项目 | ||||
项目编号 | * BFFCJ * 5 | ||||
出租方 | (略) (略) 有限公司 | ||||
出租方承诺 | 出租方承 (略) (略)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 (略) 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公告期限 | 公告期: * 日9: * 起至 * 日 * : * 止。 | ||||
(略) 门 | (略) 市公共资源交 (略) 门 电话: *** 、 *** | ||||
* 、出租标的情况 | |||||
出租标的 | 面积(㎡) | 租期 | 租金底价 | ||
(略) 市轨道 (略) 内便民服务空间( (略) ) | * .6 | 5年(以出租方移交标的物之日起满 * 日历天(该期间为免租金装修期)的次日起开始计算租期) | * . * 2万元/年 | ||
1.标的概况:本项目标的位于地铁 (略) 站、 (略) 、 (略) (略) 站内空间, (略) 附件。 2.标的权属情况:暂无土地使用权证,暂无房地产权证,标的目前为空闲状态。 | |||||
标的租赁用途要求 | 1.标的 (略) , (略) 加工。 2.承租人使用上述标的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1.租金每年支付 * 次,第 * 、 * 年为成交金额(从开始计算租期之日起满 * 个月,下同),自第 * 年起,每年租金均在前 * 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先支付后使用,承租人须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出租方缴付第 * 年租金,每年租期届满前 * 日,预付下年度租金。本项目给予免租金装修期 * 日历天。 2.履约保证金为实际首年前 * 个月租金总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前提交( (略) 履约保函(按合同附件3格式要求) (略) 转账形式提供),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注:上述费用支付具体缴纳方式详见《租赁合同》。 | ||||
* 、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
( * )符合下列条件,并具 (略) 为能力的境内企业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1.符合下列情形之 * 的: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 (略) 为记录累计未满 * 分的。 (2)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 * 个月。 (4)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 * 个月。 2.截至公告发布日前两年内,意向承租人未与出租方存在合同违约情况(包括法人为同 *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 * 日前注册,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4.须具有不少于 * 家正在 (略) 点( (略) 点)。 ( * )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竞价。 | |||||
* 、承租条件 | |||||
租期要求 | 1.标的以现状移交为准, (略) (略) 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 (略) ,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 * 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 (略) 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为准。 (略) 所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 (略) 公共区域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租赁期内,出租标的必须由承租人直接经营,经营范围须按照出租方要求,不可违规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 (略) 地及 (略) 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 (略) 经营或联营,不 (略) 地及设施设备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否则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人停业整改,若承租人未按出租方要求及时整改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便民服务空间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日常维修工作(含对便民 (略) 墙体屋面及管道渗漏破损等维修),出租方给予协助配合。 5.租赁期内,承租人承担租赁便民服务空间发生的电、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日常维修等相关费用。 (略) 有便民服务空间无上、下水管道,同时也禁止承租人增设上、下水管道。 6.租赁期内,承租人对便民 (略) 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报出租方备案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建筑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建筑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 * 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便民服务空间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便民服务空间的 (略) (略) 承担。承租人如需增加电容量,改造用电线路,须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承租人可施工, (略) 责任与费用。 7.承租人在装修过程中,装修材 (略) 的国家标准消防要求,自行办理消防报验,出租方将对承租人方 (略) 检查和抽查,如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要及时落实整改,杜绝采购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 * 经发现须及时整治。如情节严重的,将移 (略) 理并终止合同。 8.本项目出租方仅基于现有条件提供便 (略) 地,剩余 * 切设施需要安装或更换的( (略) 装修、玻璃隔断、卷帘门、配电箱、灯具插座等),由承租人向出租方申报,取得书 (略) 安装或更换,费用自理。 9. 便民服务空间内若有废弃物 (略) 清理。 * .各便民 (略) (略) 安装独立电表,以计量营业用电指数,电表要确保质 (略) 门指定产品并提供相关合格证书,费用自理。 * .本项目出租方仅提供便 (略) 地, (略) 办理消防报验、审批,工商、 (略) 有相关手续,费用自理,出租方协助配合。 * .承租人在完成开业准备工作后, (略) 门验收审批的, (略) 办理,若 (略) 门要求取消商业的,承租人可办理退租手续,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经营过 (略) 加工、禁烟雾、禁明火及 * 切可能触发消防 (略) 为,未经出租方同意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出售存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法律禁止的产品。 * .便民服务空间位置、数量、接入条件、交付时间最终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标的物为准,出租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场地个数发生变化的,按承 (略) 租金调整。(结算依据: (略) 地结算价格=中标年租金× (略) (略) 地年租金底价/标的年租金底价)。 * .本项目出租方 (略) 络接口, (略) 向网络运营商报装并缴纳费用,便民服务空间具体位置见图纸 (略) 分。 * .鉴于轨道交通经营环境的特殊性,出租方有权根据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需要 (略) 门条令、政策等因素调整轨道交通运营时间, (略) 点须关闭或停运等导致承租人不能正常经营,承租人须无条件服从,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费用调整按 (略) 。 * .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标的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整月计算,多退少补。 * .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 * 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 .其他未 (略) 附《租赁合同》。 | ||||
* 、承租人的确定方式 | |||||
本项目采取 (略) 络连续竞 (略) ,遵循有效最高价成交的交易原则, (略) 。 第 * 阶段 资格审查材料评审 1. (略) (略) 受出租方委托组建 (略) 。 (略) 对意向承租人的资格 (略) 审查。 (略) 成员对意向承租人某项资格审查材料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资格审查材料是否通过。如意向承租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中有 * 项未通过,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资格审查材料中存在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 * 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等情况, (略) 可以以书面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意向承租人以 (略) 必要的澄清、说明。意向承租人的澄清、说明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意向承租人不得主动要求澄清、说明。 2.资格审查材料评审期间,意向承租人不得离开资格审查 (略) ,并保持手机畅通, (略) 随时可能要求意 (略) 澄清说明。 3.项目成交后因故不能签订合同的,不予替补,重新公开出租。 第 * 阶段 组织竞价 ( * )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 (略) 络连续竞价的交易方式,价高者得。 ( * )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人,由项目负责人将其信息录入系统,已完成登记程序的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 (略) 站 (网址:http:/ *** )修改初始密码。已经加入 (略) 公 (略) 竞价库的意向承租人可凭原账号登录。 ( * )修改密码后的意向承租人,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中选中已登记的项目,点击“我要竞价”参与竞价。 ( * )网络动态报价自由报价期: * 日9: * 始至 * 日 * : * 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 * 秒。本项目竞价阶梯 * 元或其整数倍。 ( * ) (略) (略) 络连续竞价须知, (略) 电子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友情提示:请使用IE * 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 |||||
* 、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 |||||
交易保证金支付 | 金额 | 4万元 | |||
支付方式 | (略) 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 (略) 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向 (略) (略) 指定账户汇入交易保证金(收款单位: (略) (略) ; (略) : (略) 合 (略) ;账号: *** ),并至 (略) 市 (略) 新区 (略) 路 * 号 (略) A区 (略) 公 (略) * 楼服务大厅财务窗口换取 (略) (略) 往来结算收据。意向承租人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交易保证金。 | ||||
意向承租人须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 ( * )意向承租人应根据要求制订资格审查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承租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资料。 2.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3.承诺函(需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4.保证金支付凭证( (略) (略) 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及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略) 中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5. (略) 点清单(格式见附件)。 6. (略) 点清单顺序依次 (略) 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影印件 (略) 点的租赁合同。 注:1.直营是指,网点由 (略) (略) 开立, (略) 的,还应提供股权关系证明; 2. (略) 点使用的房屋为 (略) (略) 自有的,需另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各项材料须按顺序排列,打印目录并装订成册。 | ||||
资格审查材料的递交 | ( * )资格审查材料 1.数量:意向承租人须提交 * 式 * 份资格审查材料,其中正本 * 份,副本 * 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签署:资格审查材料的正本和副本须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每份资格审查材料的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3.封装:资格审查材料密封包装。 4.标记:包装上标注“ (略) 市轨道 (略) 内便民服务空间( (略) )租赁项目资格审查材料”字样并清楚标明意向承租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同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考附件)。 注:如果未按上述规定签署或标记, (略) (略) 将不承担资格审查材料错放或提前 (略) 的责任,并可能导致资格审查材料无效。 ( * )资格审查材料的送达 1送达时间: (略) 时间 * 日 * : * -- * : * (以本项目资格审查材料接收地点悬挂的电子显示屏显示时间为准)。 2.送达地点: (略) 市 (略) 新区 (略) 路 * 号( (略) 大道与 (略) 路交口) (略) 公 (略) * 楼8号开标室。 在本公告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未封装的资格审查材料, (略) (略) 将拒绝接收。 意向承租人在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后,可在规定送达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撤回。在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后,意向承租人不得再要求撤回资格审查文件。 | ||||
* 、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 (略) 市 (略) 区 (略) 大道 * (略) A9幢 (略) 公 (略) 4楼;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事业单位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 ||||
(略) 置 | 1.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人后,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房屋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 * 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 (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略) 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 (略) 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出租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租赁合同》的。 | ||||
异议方式 | (略) 有异议, (略) 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市 (略) 新区 (略) 路 * 号 (略) A区 * 室,联系电话: *** 。 ( *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 )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 (略) 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 (略) 理、 (略) 政诉讼程序的。 ( * )若异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略) 门提出投诉。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为首年成交月租金的 * %,不足 * 元的,按 * 元收取。 | ||||
* 、其他说明 | |||||
其他说明 | 1. (略) 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 (略) (略) (略) 查阅出租方向 (略) (略) 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 (略) (略) 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 (略) 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 (略) (略) 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 (略) 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 *** ), (略) (略) 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 (略) 查询。 (略) (略) 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 (略) (略)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 (略) 。 | ||||
* 、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 、 *** ( (略) 市 (略) 区 (略) 大道 * (略) A9幢 (略) 公 (略) 4楼) | ||||
本项目意向 (略) , (略) ,并针对 (略) 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 * 法定文书, (略) 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 (略) (略) 。 | |||||
标的明细表:
序号 | 站点名称 | 面积(㎡) | 业态 | 租金底价 | ||
月租金单价(元/㎡/月) | 年租金底价(元/年) | 合计 | ||||
1 | (略) | * . * | (略) | * | * 0 | *** .2元/年 |
2 | 安 (略) | * . * | * | * 2 | ||
3 | (略) 站 | * . * | * | * 9.6 | ||
4 | (略) | * . * | * | * 8 | ||
5 | (略) | * . * | * | * 4 | ||
6 | (略) 站 | * . * | * | * 8 | ||
7 | (略) | * . * | * | * 4 | ||
8 | (略) 站 | * . * | * | * 1.6 | ||
9 | (略) | * . * | * | * 8 | ||
* | (略) | * . * | * | * 6 | ||
* | (略) | * . * | * | * 4 | ||
* | (略) | * . * | * | * 0 |
(略) (略)
附件1:资格审查材料封面
(略) 市轨道交通3 (略) 内便民服务空间( (略) )租赁项目( * BFFCJ * 5)
资格审查材料
意向承租人名称:
意向承租人联系方式:
意向承租人签章: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略) (略)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略) )的(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略) 市轨道 (略) 内便民服务空间( (略) )租赁项目(项目编号: * BFFCJ * 5)的意向承租人资格审查、竞价、合同的签订,以 (略) 理 * 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
附件3: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 (略) (略)
我方为 (略) 市轨道 (略) 内便民服务空间( (略) )租赁项目(项目编号: * BFFCJ * 5) (略) 提交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已于 (略) 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略) 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账户退还我方。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买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 (略) 承担。
单位全称:
(略) :
开户账号: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意向承租人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承租人本单位账户。
附件4:
承 诺 函
致: (略) (略) 有限公司
(略) (略)
(略) 表示完全响应, (略) 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 (略) 市轨道 (略) 内便民服务空间( (略) ) (略) 》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并遵循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2.我方确认, (略) 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保证:我方为 (略) 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 * 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我方承诺, (略) 及所附房屋租赁合 (略) 内容,我方自该项目《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 * 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如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5.我方承诺,截至公告发布日前两年内,我方未与出租方存在合同违约情况(包括法人为同 *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我方承诺,截至资格审查日, (略) 点 (略) 于正常运营状态,如有虚假,我方承担由此引起的 * 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附件5: (略) 点列表清单
(略) 点列表清单 | |||
序号 | (略) 点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
2 | |||
3 | |||
… | |||
* |
注: (略) 点列表 (略) 点名称须与意向承租人 (略) 点材料 * 致,否则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附件6:
租赁合同
出租方( * 方): (略) (略) 有限公司
承租方( * 方):
第1条 总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略) 省、 (略) 市轨道交通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在 * 方充分理解 (略) 为特殊经营环境的前提下, * * 双方经协商 * 致,签订本合同。
第2条 (略) 地位置、面积及经营范围
2.1 (略) (略) 地包括:( (略) 地位置见图纸)
站点名称 | (略) 地编号 | 总面积 (平方米) |
2.2 * (略) 地内经营范围。
第3条 租赁期限
(略) (略) 地租赁期限共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以 * 方移交标的物之日起满 * 日历天(该期间为免租金装修期)的次日起开始计算租期), (略) 地装修完成后开业前 * 方须向 * 方提出开业申请, * 方同意后方可营业。如 * 方认为 * 方不具备开业条件, * 方应在 (略) 整改,整改完成后再向 * 方提出开业申请,租金仍正常缴纳。 * (略) 地的实际情况确定交付日期, * 方调整交付日期不构成违约,租金不变。
第4条 费用及支付方法
4.1 (略) (略) 地,第 * 、 * 合同年的租金均为人民币元(大写:),从第 * 个合同年开始,每年租金按上年实际租金的5%递增。即:
租赁期限 | 年递增率 | 租金金额(元/年) |
第 * 合同年 | / | |
第 * 合同年 | / | |
第 * 合同年 | 5% | |
第 * 合同年 | 5% | |
第 * 合同年 | 5% | |
合计 |
4.2 * 方须接受 * 方和/ (略) 的统 * 管理, (略) 地位置、数量、接入条件、交付时间最终以 * 方实际交付标的物为准。 (略) 地个数发生变化的,按 (略) 租金调整(结算依据: (略) 地结算价格=中标年租金× (略) 点 (略) 地年租金底价/标的年租金底价)。
4.3鉴于轨道交通经营环境的特殊性, * 方有权根据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需要 (略) 门条令、政策等因素调整轨道交通运营时间, (略) 点须关闭或停运等导致 * 方不能正常经营, * 方须无条件服从, * 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费用调整按第4. (略) 。
4.4 * 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前向 * 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实际首年6个月租金之和)人民币XXX 元(大写 )。如 * 方在合同期内无任 (略) 为,合同期满或因不可抗力、法律政策变化致使 (略) ,或协商终止后,履约保证金由 * 方无息退还给 * 方。如 * 方在合同期内发 (略) 为, * 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 方应付的违约金和费用, * 方须在5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4.5 租金采取“先付后用”原则,每计费周期按年计算。 * 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 * 方缴付第 * 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人民币元(大写 )。 * 方须在第 * 个计费周期前 * 日预付第 * 合同年租金, * 方出具相应的票据;后期的租金支付方式,以此类推。
4.6 (略) 地的电为有偿使用, * 方代收代缴。 (略) (略) 地内的用电费用,且须安装有独立的电表,安装及费 (略) 承担,经 * 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电费按抄表数参照 * 方相关 (略) 收取。
4.7 租赁期内,通信、网络系 (略) 向网络运营商报装并缴纳费用。
4.8双方 (略) 本合同而应当缴纳的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第5条 (略) (略) 装修
5.1 合同签订后 * 方应及 (略) 地及其附属设施交 * 方使用, (略) 地现状交付,双方在交付时签署交付确认文件。 * 方应在接到 * 方通知后即时办理交接手续。若 * 方在 (略) 地后7日内 (略) 地手续,则 * 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提前 (略) 地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略) 有已交费用。
5.2 * 方 (略) 地交付 * 方后尽快实施开业准备工作,装修完成后 * 方须向 * 方提出开业申请, * 方同意后方可营业。装修材 (略) 的国家标准消防要求, (略) 办理消防报验、 (略) 有相关手续,产生的 * 切费 (略) 承担, * 方协助配合。装修完成后未通过消防审批擅自开业的, * 切后果由 * 方承担。
5.3 * 方应在装饰装修前(包括再次装修)向 * 方提交详细的设计施工计划、说明、图纸和效果图等资料,经 * 方 (略) 门(如需要)书面批准后方可开始装修,由此 (略) 门审批等有关费用(若有)均由 * 方承担。装修期间以及装修完成后 * 方有权随时对 (略) 检查,发现装修不符的, * 方应无条件整改, (略) 有的费用及损失。
5.4 * 方应保证装饰装修使用的 (略)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 (略) 装饰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安全质量要求。 (略) 应严格按照《建设 (略) 消防安全标准》 (略) 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略) 统 * 施工管理。
5.5 未经 * 方书面同意, * 方不得改变或 (略) 地的建筑结构、 (略) 分、门头以及 * 方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包括专用设施设备和共用设施设备)。 * 方不得擅自 (略) 地相关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楼道、通道、大门、走廊、设备用房)的设计用途,亦不得采用封堵或阻挡等任何方式妨碍其使用。对于 (略) 地内或 (略) 地的设施设备, * 方应当给予充分的注意和保护。
5.6 * 方承诺对装修 (略) (略) 责任,在装修过程中服从 * 方 (略) 门的管理和指挥,并按照 * 方的规定缴纳装修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押金、水电费等。如 * (略) (略) 装饰装修造成 * 方或第 * 方损失, (略) (略) 赔偿。 * 方须在 * 方指定时 (略) (略) 地装修,不得影响他人。
5.7 * 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要 (略) (略) 装饰装修的(包括但不限于未经 * 方批准, * 方擅自变更装修设计方案的情形), * 方有权要求 * 方改正。 * 方按其对建筑物的妨碍或损害程度,有权对 * 方做出下述决定:(1)立即停工,(2)即时整改,(3)停止水、电等供应,(4)没收履约保证金、 (略) 地、终止合同,因此而发生的 * 切损失和费用均由 * 方承担。
5.8 * 方承 (略) 地不得遮挡火灾报警探测器、自动喷水系统喷头、消防排烟口、指示牌、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不得影响防火卷帘的启降。
5.9 * 方负责向 * 方提供以下接口(以实际能否提供为准);
5.9.1 供电:容量/KW;
5.9.2 供水:管径/;
5.9.2 排水:管径/;
5.9.3 燃气:管径/; 流量:/;
5.9.4 通讯:/。
* 方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敷设,不得私拉乱接。
5. * 经 * 方装 (略) 地的装潢、添附,在合同终止后,在 (略) 地结构安全的情 (略) 拆除,恢复至 * 方交房状态,否则应 (略) 置,拆除费用由 * 方承担。
5. * 装修期间产生的垃圾,由 * 方 (略) (略) 。
5. * 装饰材料、装修期间及竣工后如需经 (略) 门验收的, (略) 报验并承担相关费用,验收合格后报 * 方备案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6条 经营服务规范要求
6.1 * 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 (略) (略) 门注册,具有有效法人资格的企业。 (略) 时要求 * 致的有效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卫生许可证(如有)等与经营相关的证照资料的复印件。
6.2 租赁期内, * 方保证 (略) (略) 需的 * 切审批、批准和备案、授权等手续,未经 * 方书面同意, * 方不得 (略) 地的用途,否则 * 方有权要求 * 方限期纠正,逾期不改的, * 方有权终止合同。
6.3 * 方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违反 (略) 省、 (略) 市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如要改变或增加上述经营范围,须经 * 方的书面同意及 (略) 门办理变更登记。 * 方如擅自增加或变更经营范围,则视作违约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4 * 方保 (略) 地内遵守国家、地方及 * 方有关的消防管理规定,未经 * 方同意不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材料,不堵塞或占用消防通道,不使用明火、危险品、易燃物、大功率电加热器,执行公共区域禁止吸烟规定,配齐消防器具。
6.5 (略) 为必须符合轨道交通各项管理规定要求,经营范围的选择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并通过 * 方审核备案,同时必须满足消防、环保、安防 (略) 门的要求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6.6 (略) 经营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商品进货流程,明确商品有合法来源。需要通 (略) 门审批经营的商品、服务 (略) 申报,并将批准材料报 * 方审查备案。因违反相关规定及未通过审批而造成的 * 切后果和责任, (略) 承担, *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商品销售过程中,消费者需要发票时, * 方必须提供, (略) 业标准保证提供商品的售后服务。
6.7 (略) 业产品、商号、标识或提供的服务需 (略) 业专项批准的、 * 方应取得相关的批准、代理权或经营销售许可等证明文件,并在租赁期间持续合法有效。
6.8 租赁期间, * 方须配合 * 方组织的相关推广活动,以保证轨道交通商业的对外统 * 风格和良好声誉。 * 方同意 * 方免费将其品牌(包括公司名称、商标及其图形、文字)合理用于举办的各类媒体宣传、活动推广等之用。
6.9 * 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在 (略) 地 (略) 内公共区域内大声叫卖、播放过大音量的宣传口号、音乐及做出影响其他商户利益 (略) 内 (略) 为, (略) 地内使用音响设备设施。
6. * 未经 * 方书面同意 * 方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设备或影响其使用功能, (略) 地玻璃门、窗、 (略) 地外或其 (略) 位张贴、张挂或展示任何广告、宣传标语、招牌、符号装饰、灯饰或其它任何物品。
6. * 租赁期间, (略) (略) 实行“门前 * 包”管理,产生的垃 (略) (略) (略) (略) (略) 理,不得将 (略) 内垃圾桶或任 * 地点。
6. * * 方正常营业时间应服从 * 方管理要求,营业期间若因消防检查不合格要求停止营业的, * 方应无条件服从, *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7条 * * 双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
7.1 * 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7.1.1 * 方应在合同履约期正常营业时 (略) 地经营期间的照明、供电、通讯等正常使用(突发事件或轨道交通运营调整检修除外)。
7.1.2 按时向 * 方收取租金及其它应由 * 方承担的费用。
7.1.3 * 方保留在紧急情况时随时进 (略) (略) 观察、维修及保养固定资产和设施、设备的权利,以确保轨道交通安 (略) , * 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7.1.4 * 方有重新命名 (略) 、车辆段、 (略) (略) 地编号的权利,而无须对 * 方作出任何补偿,也不因此构成合同的终止或合同条件的改变。
7.1.5 * 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关于轨道交通相关管理规定, * (略) 。
7.2 * 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7.2.1 * 方保证接受并服从 * 方的统 * 管理,随时无条件配合 * 方检查。
7.2.2 (略) 地的经营管理者和直接责任者, * 方负责对 * 方的 (略) 监督, * 方应按月或季度向 * 方提交经营报表,使 * 方及时准确的了 (略) 地的实际经营状况。
7.2.3 * 方保证不从事任何可能阻碍、影响相邻区域内 * 方或其他经营户 (略) 为,或其他不合理干涉、扰乱 * 方或其他经营户 (略) 为。如 * 方经营产生特殊气味或者噪音干扰等, * 方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消除整改。如 * 方经营产生的特殊气味(包括油烟)或者噪音干扰等严重妨碍地轨道交通运营环境和周边经营户,且未根据 (略) (略) 消除整改,经认定检测后, * 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 (略) 承担。
7.2.4 对于因 * 方原因导致的水、烟等相关物质外泄或因 * 方原因导致火灾、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事件或 * 方 (略) 为的,则 * 方应赔偿因此给 * 方及第 * 方造成的损失。 (略) 述 * 方的责任同样适用于 * 方工作人员。
7.2.5 (略) (略) 地的安全、保卫、消防、卫生、防盗等工 (略) 负责, * 方协助配合且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因第 * 方原因导致 * 方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发生损害,或导致 * 方蒙受损失的, (略) 向第 * 方索赔, *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方正常营业时间应向 * 方报备,经 * 方同 (略) 。在营业时间不得出现空铺或中途歇业或停业或私自撤柜等情形,不得在非营业时间容留其它人员。如有特殊时间需求,须经 * 方认可。如 * 方未经 * 方同意 (略) 为时, * 律视为 * 方违约, * 方有权随时提前终止本合同。
7.2.6 租赁期内,未经 * 方书面同意, * 方不 (略) 地及 (略) 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 (略) 经营或联营,不 (略) 地及设施设备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否则视为严重违约。
7.2.7 * 方在经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按时向 (略) 门缴纳税金、工商管理费等各类费用,按时向 * 方缴纳本合同约定的各类费用。
7.2.8 * 方在经营活动中 (略) 公安、消防、工商、税务、 (略) 门及国 (略) 政部门的法规,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承租范围内的 * 切经营活动负安全生产责任,如有违反, * (略) 经济、法律、行政责任,并承担 * 方因此而可能产生的任何连带的经济责任。 * 方有权对 * 方的 (略) 定期检查,发现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及安全隐患问题的, * 方接到 * 方通知后应及时整改。
7.2.9 (略) 其 (略) 应遵守的条款时,在 * 方书面通知 * 方改正后, * 方仍未改正, * 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略) 地, * 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7.2. * * 方因服务态度或商品 (略) 会新闻媒体曝光, * 方有权要求 * 方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 *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方应承担因此给 * 方造成的 * 切损失。
7.2. * * 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防止责任事故发生。 * 方应为其雇员、代表或合法委托人提供适当的安全培训,包括参加 * 方组织的安全培训课程, * 方有权按该课程的培训成本向 * 方收取适当的费用。
7.2. * * 方在经 (略) 有非 * 方原因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后果由 * 方承担, (略) (略) 罚的,由 * 方承担,如 * 方 (略) 门处罚的,有权向 * 方追偿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7.2. * (略) 期间, * 方须服从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车站出现紧急应急情况下, * 方有义务配合轨 (略) 门做好 (略) 置工作。
7.2. * * 方有权 (略) (略) 维修、保养或其 (略) 地相关事项,并采取 * 切相关的合理技术措施(但应尽量避免给 * 方及其营业造成影响)。 * 方不得因此向 * 方提出营业损失、 (略) 地占用、人员加班费或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要求。
7.2. * * 方应自 (略) (略) 有相关的保险事宜,并完全承担 (略) 导致的 * 切人身财产损失。在租赁期限内, * 方应对由其导致的任何第 * 方财产损失或/及人身伤亡购买相应的保险,若有关的保险的赔偿金不足以(或不能)赔偿受损方的损失, (略) 由 * 方承担。
7.2. * * 方应安全合理的使用和爱护租赁物及 * 方提供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正常磨损、折旧除外)。因 * 方使用不当导致 * 方租赁物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 * 方应负责及时维修, * 方经 * 方通知后拒不维修或拖延维修, * 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 * 方承担。
7.2. * * 方违约时, * 方有权采取包括不限于停电、封门等方式要求 * (略) (略) 为终止, * 方采取上述方式期间的租金仍应计算。
第8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8.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变更、补充或解除,须经 * 、 * 双方协商 * 致后,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有下列情形之 * 的, * 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略) 地,不返还 * 方的履约保证金、预付租金等 * 切已缴付的费用。若给 * 方造成的损失超出履约保证金的, * 方有权向 * 方索赔。
8.1.1 * 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 日内未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
8.1.2 * 方在租赁期内,延迟缴纳租金、电费用等超过 * 日的(其中电费自收到缴费通知单之日起算),或延迟缴纳此类费用累计达3次以上(含3次)以上的;
8.1.3 * 方未经 * 方书面同意,变更经营品牌、经营项目或超范围经营( * 方按 * 方要求做出限期整改的除外);
8.1.4 * 方因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令, (略) (略) 罚或责令停业;
8.1.5 * 方未经 * 方书面同意, (略) (略) (略) 结构改造、装修;
8.1.6 * 方在租赁期限内,擅自将 (略) 地及 (略) 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 (略) 经营或联营,或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
8.1.7 * 方未经 * 方同意擅自发布与自身经营无关的广告;
8.1.8 * 方严重违反 (略) 规定的相关条款,造成本合同 (略) 或造成双方完全丧失信任及完全丧失 (略) 基础的;
8.1.9 * 方在租赁期限内,同 * 违约条款(包括合同附件相关规定)收到 * 方开出的“违约整改通知单”达3次及以上的;
8.1. * * 方无论被强迫或自愿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算(经 * 方批准为了重组、合并的目的除外)、被接管人接收;
8.1. * * 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或法律规定。
8.2本合同第 * 个合同年开始后,如 * 方有意提前解除本合同,需提前 * 天向 * 方提出书面申请,经 * 方同意,双方正式签订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 方, * 方已交纳的当合同年度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扣除后退还 * 方,不足整月的按整月计算。
8.3 本合同项下之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而终止后 * 日内, * 方须付清应承担的应缴费用 (略) 地按第5. * 款交还 * 方。该期限为本合同 (略) 地之交还期,交还期内, * 方无需支付租金,但仍应当承担在此期间发生的用电等各项费用。若 * 方不按 * 方要求 (略) 地, (略) (略) 置,因此产生的 * 切不利后果均由 * 方承担, * 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因此发生的费用, (略) 分向 * 方追偿。
8.4无论任何原因,交还期满后 * 方仍未能将符合前述约定交还条 (略) 地交还 * 方的,则自交还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 * 方应当按照合同终 (略) 地租金标准的双倍向 * (略) 地使用费,并支付按照合同终 (略) 地的用电等费用,直至 * 方按照合同要求 (略) 地为止。如因此造成 * 方延迟向新租户 (略) 地而需承担违约金等费用,以及造成 * 方其它损失的, * 方均应全额赔偿。
8.5自交还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 * 方有权采 (略) 地停止电等能源的供应、控制 (略) 地进出、阻止 * 方继续开业经营等强制措施。此种情况下, (略) 应 (略) 地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并不因此而得到减免。
8.6双方确认完成交换手续后, * (略) 地内遗留的任何设施设备、物品等均视为 * 方放弃 * 切权利, (略) 处置( (略) 置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 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和赔偿,且 * 方未经 * 方同意无 (略) 地。
第9条 违约责任
9.1 * 方在合同期内如逾期支付租金和其它应缴费用,须向 * 方支付违约金。从迟交日起,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 * 日, * 方应按照逾期应支付金额的1‰向 * 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其它应缴费用的,则每逾期 * 日, * 方按实际应收款的3‰向 * 方收取滞纳金, * 方有权从 * 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以上款项。
9.2 * 方未在规定时间内( * 方下达通知时间为准)补足履约保证金,累计扣除履约保证金达到 * %(含)且 * 方未在规定时间内( * 方下达通知时间为准)补足履约保证金, * 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 方应按 * 方要 (略) 。
9.3 如 * 方违反合同第5.5条,则赔偿 * 方因此 (略) 损失,同时 * 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9.4 未经 * 方书面同意擅自扩大或变更商品经营范围,除责令 * 方限期整改外,同时 * 方保留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利。
9.5 * 方延迟缴纳租金、电费用或其他应付费用超过 * 日,经 * 方书面催告, * 方仍不缴纳的, * 方可 (略) (略) (略) 电供应或其他管理服务, (略) 相关付款义务为止。 * 方无需因此向 * 方或第 * 方承担任何责任。 * 方因此受到第 * 方索赔的,则 * 方有权向 * 方追偿损失。
第 * 条 免责条款
* .1 合同期内, (略) 门、轨道交通运营需要发出 (略) 地、 (略) 地用途、禁止进入、场地征用等通知, (略) (略) 地撤销、搬迁、基建维修或经营方式调整, * 方应及时通知 * 方, * 方应无条件服从,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 .2 不可抗力系指“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包括因“战争、 (略) 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 (略) 动、军事政变、恐怖主义、动乱、 (略) 物坠落、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海啸、飓风、超强台风、雷击等),最终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定义条款为准。因不可抗力导致 * * 双方或 (略) 或 (略) 签订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 * * 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 * 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 * 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 * 方或双方 (略) 合同。
* .3 如因 (略) 门条令、政策变化等因素,不允许 (略) 属范围内经营该业态,本合同将自动终止,给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 .4 鉴于轨道交通经营环境的特殊性,如因客流疏散、安防设备设置等涉及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原因, (略) 分商业区域, * 方应无条件服从,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 .5 * 方在完成开业准备工作后, (略) 门验收审批的, (略) 办理,若 (略) 门要求取消商业的, * 方在结清相关费用后可办理退租手续, *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6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及应缴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整月计算。
* .7 如因 * 方原因发生有重大活动、突发客流拥堵、消防等影响到轨道交通和公共安全,需要紧急疏散客流的情况下,影响到本合同项下商业区域正常营业, (略) 或部分关闭的, * 方应无条件配合。若每天停止营业时间达到8小时及以上的, * 方可向 * 方提出申请, * 方确认后可免除当日租金,免除的租金从下 * 期应缴租金中直接扣除。除此约定外, * 方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
* .8 * 方无须对由非 * 方之故意或过失而导致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件在内的各类事件而引起的任何后果向 * 方及其雇员、访客及授权人士承担任何赔偿及其它法律责任:
* .8.1 (略) 内发生火灾、水淹、触电或爆恐袭击等引发的后果;
* .8.2 (略) 内发生失窃及遭受破坏;
* .8.3 其它超越 * 方管辖范围的(如停电、限电、停水、停运等)或在 * 方合理的经营、控制、预防措施范围以外或意外等事件引起的损害。
* .9 如 * 方运营时间调整(包含暂定的轨道交通试运营时间),租金、租期不变,租期以 * 方移交标的物之日起满 * 日历天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 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 * 条 通知及送达
* .1 * 方和 * 方按以下地址发送通知:
* 方地址: (略) 市 (略) 路 * 号 (略) (略) 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方地址:
收 件 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或电子邮箱;
* .2 确定 * 方有效送达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 .2.1 经专人送达的函件应于专人送交(包括 * 方或 * 方员工)当日视为有效送达;
* .2.2 按 * 方通知地址经邮件(快递)发出的函件应于寄出日第 * 日(不论是否退件)视为有效送达;
* .2.3 经传真或电子邮箱发出的函件应于传送当日视为有效送达;
* .2.4 在 * 方承 (略) 张贴通知视为有效送达;
* .2.5 (略) 等。
* .3 * 方若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 * 方。怠于通知的 * 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 * 条 争议的解决
(略) 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 (略)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略) 在地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第 * 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 .1 本合同经 * 、 *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 .2 本合同附件及 * 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制定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等构 (略) 分, * 方 (略)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本合同有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
* .3 本合同 * 式份,其中正本 * 份, * * 双方各执 * 份,副本份, * 方执份, * 方执份, (略) 市公共资源交 (略) 备案 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 * 条 附件
* .1安全管理协议书
* .2廉政协议
* .3 银行履约保函
* 方: (盖章) *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附件1:安全管理协议书安全管理协议书
出租方( * 方): (略) (略) 有限公司
承租方( * 方):
* * 双方签订《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原合同”),为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切实做好生产经营、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安全、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律法规及 (略) 省、 (略) 市轨道交通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协议书以明确双方责任。
* 、协议时效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原合同终止之日止。
* 、责任区域
按原合同约定 * 方承租或使用、管理的物业、场地、设施设备、线路等为 * 方的生产经营、消防安全责任区域。
* 、责任目标
( * ) * 方权责
1、 * 方有 (略) 各项安全督查,并对 * 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其整改。
2、 * 方有权制止 * 方违反安全、消防 (略) 为。
3、如 * 方违反本协议规定, * 方有权要求 * 方限期整改, * 方应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如 * 方未能在限定的期限内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 方将保留对 * 方采取停业整改以及其他必要措施的权力。
4、 * 方有权要求 * 方参加 * 方组织的消防等安全知识学习和演习,如 * 方无故缺席,有权对 * 方按本协议第 * 条违约责 (略) 罚。
5、 * 方指定 * 方的法定代表人 (略) (略) 地安全管理责任人, * 方应接受任命,同时要指定属下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相关职责。
( * ) * 方权责
1、 * 方必须 (略)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消防、 (略) 门和 * 方的安全管理监督、指导、检查,如有整改要求, (略) 。
2、 * 方对承租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负有保护责任,任何人不能用任何方式遮盖、涂改、弃置及挪动、损毁、破坏等,如出现人为损坏和遗失现象,必须及时更换补充或按价赔偿。
3、 * 方如违反国家、省、市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规,不遵守 * 方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 * 方视情况有权对 * 方作出解 (略) 理;因此导致发生事故, (略) 责任。
4、 * 方在租赁期必须指定至少 * 名安全员并报 * 方备案,全面负责生产经营、消防安全工作,如有人员变更,应重新报 * 方备案。 * 方每年至少要组织1次消防安全培训,并作好记录供 * 方抽查。
5、 * 方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消防等知识的培训,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和安全用电知识,熟悉各安全出口和消防设施的位置。 * 方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 * 方员工随时抽查安全管理知识,对抽查不合格的人员,有权要求重新培训。
6、 * 方在经营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6.1 * 方必须按有关消防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消防安全设施等,以保证各项商业经营活动的安全。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品、可燃物等进入租赁区域内。
6.2 (略) 地内加工、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
6.3 保 (略) 地内的商品销售票据、印章、贵重物品,必要时加钥保管,钥匙要有专人保管,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清点和交接工作。
6.4 (略) (略) 地(商铺)营业结束后, (略) 有的柜灯等照明关闭,插座卸下,垃 (略) 地,放到指定位置,以确保安全。
6.5 承租范围内严禁吸烟, * 方如发现 * 方员工抽烟,有权要求 * 方调换该员工。
6. (略) 、装修改造工程需要使用明火, * 方必须向 * 方申报,经 * 方批准后方可施工。营业中需要使用的电热设备(如:电饭煲、烘烤器皿、电取暖器等),应 (略) 门审核并备案,同意后方可使用。设专人负责管理,防止发生火灾及其他意外。
6.7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应急演练,配合 * 方开展消防应急演练。配合安全疏散,及时通知 * 方,及时救助受伤人 (略) 。
6.8 * 方经营过程中必须保障经营范围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服从配合 * 方或者 * 方指定的负责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的管理;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7、 * 方应不定期组织并做好对责任范围内设备设施和各种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有效正常运转, (略) 位应加强检查。
* 、违约责任
1、 (略) 消防安全责任,发生消防安全事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 * 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或原合同及 * 方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按其相应的 (略) 处罚。未涉及条款的 * 方有权按 (略) 处罚:
2.1发放《违约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违约金 * 元至 * 元;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期间业主有权停电),直到满足要求才能营业。
2.2 * 年内停业整顿 * 次以上的, * 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原合同。
* 方:(盖章) *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名) 授权代理人:(签名)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附件2:廉政协议
廉政协议
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略) 省、 (略) 市廉政建设的规定, (略) (略) 有限公司(以下称 * 方)与(以下称 * 方),特此订立本协议 (略) 。
第 * 条 * *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 ) * * 双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略) (略) 《关于禁 (略) (略) 规定》、国家最 (略) 、 (略) 《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
( * ) (略) 的合同要求, (略) 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 * )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 *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 (略) (略) 为。
( *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 (略) 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 (略) 门举报、 (略) 理,并有 (略) 理结果。
第 * 条 * 方的义务
( * ) * 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 * 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 * 方报销任何应由 * 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 * ) * 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 * 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通过赌博方式取得 * 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不得接受 * 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 * ) * 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 * 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 * ) * 方工作人员不得在 * 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 * 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 * 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
( * ) * 方工作人员不得以 (略) 的价格向 * 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 (略) 的价格向 * 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 * ) * 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 * 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
( * ) * 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 * 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
( * ) * 方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的名义向 * 方推荐设备、部件等供货商以及其它 (略) 单位。
第 * 条 * 方的义务
( * ) *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 * 方及 (略) 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 * ) * 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 * 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 * 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 * ) *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 * 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 * ) * 方不得为 * 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 * 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
( * ) * 方不得与 * 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 (略) 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 * ) * 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 * 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
( * ) * 方不得向 * 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
( * ) * 方须按 (略) (略) 有限公司纪委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第 * 条 违约责任
( * ) * 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 * 、 * 条规定。 * 方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 (略) (略)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 * 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略) 门: (略) (略) 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 *** 。
( * ) * 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 * 、 * 条规定。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 * 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对 * 方采取以下 (略) 理办法:
1、 (略) 门、 (略) 门及 * (略) 门通报,建 (略) 理;
2、 * 方有权扣除 * 方履 (略) 或部分(视情节严重性而定);
3、 * 方 * 定期限内(6个月至5年,具体由 * 方根据情况而定)不得参与 * 方作为发包人(业主)的工程项目投标;
4、终止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包括(不限于)本 (略) 有合同。
(略) 理意见, * 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给 * 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返还通过不正当手段从 * 方 (略) 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 * 条 双方约定
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可由 * 方或 * 方上级单位 (略) 门约请 * 方或 * 方上级单位 (略) 门 (略) (略) 检查,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 * 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 * * 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
第 * 条 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方(盖章): *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 (职务) 授权代表: (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廉政监督联系人 廉政监督联系人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电话: *** 电话:
日期: * 年 月 日 日期: * 年 月 日
附件3:银行履约保函
银行履约保函
保函号:
致: (略) (略) 有限公司(受益人)
鉴于:你公司与(以下简称“承包人”)签订 合同(以下称“主合同”),你公司在合同 (略) 提交下述 (略) 开具的履约保函,作 (略) 主合同责任的担保。
1、我行同意为承包人开具本保函,向你公司承担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的担保责任。本保函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2、在你公司书面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范围内的任何款项后7日内,我行即无条件予以支付, (略) 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
3、 (略) 应先向承包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 (略) 提出要求的权利。
4、我行同意:无论主合同及/或与主合同相关事项发生何变化,我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也 (略) 。
5、本保函不可撤销,不得转让。
6、本 (略) 有权利、义务、责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有关本保函的 * 切争议由 (略) (略) 管辖。
8、 (略) 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_ * 直有效。本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返 (略) , (略) 处置。
银行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名)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承诺函
为维护产权交易工作的严肃性, * * 双方郑重声明并承诺如下:
* 、双方已明确知晓《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略) 令第 * 号)、《 (略) 市国有(集体)资产 (略) 办法》(合政办【 * 】 * 号) (略) 和交易文件关于签订书面合同的相关规定:
( *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受让方确定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 (略) 调整。
( * )《 (略) 市国有(集体)资产 (略) 办法》第十 * 条: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签订合同及续租合同,并向同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原则上不得签订补充协议,因特殊情况需签订补充协议的,不得订立违背主合同主要权利义务的条款。
( * ) (略) 和交易文件关于签订书面合同的相关约定( (略) 和交易文件)。
* 、双方承诺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签订 (略) 市轨道 (略) 内便民服务空间( (略) )租赁项目的书面合同。如有违反,自行承担 * 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 方: (公章) *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