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坊乡中小学校:
你单位报来的“金溪县*坊乡中小学校校园维修工程进行立项的函”等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消除校园安全隐患,落实校舍安全保障任务。原则同意金溪县*坊乡中小学校校园维修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12-*-04-01-*。
二、建设地点:金溪县*坊乡中小学校校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食堂改造(贴设瓷砖45.7平方米,安装吊顶45.59平方米,电路改造);2.学生公寓改造(内外墙粉刷:外墙800平方米内墙3000平方米,寝室门窗更换28樘,浴室维修等);3.地面硬化2285平方米;4.排水沟清淤40米;5.零星工程(挖沟槽土方48.06立方,回填方45.54立方);6.化粪池1座;其他小型项目(新建升旗台等)。
四、项目总投资62.*元。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六、请据此复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