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92号) (略) 国土资源厅《关于 (略) 级矿业权审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国土资规〔2018〕5号)要求,为优化调整审查环节,提升行政效率,决定一次性组织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报名,承担2023年度矿业权项目的评估工作,不再单独组织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报名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是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
2.申报材料齐全(提供公告附表内容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3.近两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4.主要评估师有3年以上评估经历(附实际业绩证明材料);
5.参与评估的评估人员组成中至少含地质类、采(选)矿类、经济类专业背景;
6.出具矿业权评估项目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报名所需资料
申请报名的评估机构,*@*63.com,再以信函方式邮寄纸质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承诺函原件、资质证书、评估机构及主要评估师业绩证明材料、评估人员专业背景资料等,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三、时间安排
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7日,评估机构报名,并对评估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21日,网上公示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评估机构名单。
四、其他事项
1.评估项目为202 (略) 麦积区区级拟公开出让或有偿延续的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矿采矿权,评估费用为建筑石材每宗2万元,粘土矿每宗1.8万元。
2. (略) 自然资源局麦积分局每次对需评估的项目从《承担2023年度矿业权评估项目机构名单》中通过摇号方式选择评估机构,并在门户网站公告。
3.中选评估机构应在收到中选结果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 (略) 自然资源局麦积分局签订《委托评估合同》, (略) 自然资源局麦积分局向中选评估机构提供评估所需相关资料,评估所需其他资料由评估机构收集补充。
4.中选评估机构放弃承担评估项目,必须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书 (略) 自然资源局麦积分局, (略) 自然资源局麦积分局两年内将不再接受其报名,该评估项目重新选择评估机构承担。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麦积分局
联系地址: (略) 麦积区桥南街道天河南路9号
邮 编:*
联 系 人:刘峰
联系电话:0938-*
附件1: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附件2:承诺函
(略) 自然资源局麦积分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