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 (略) 荀子苑南住宅用地(新绛县E15-03地块)位于 (略) 新绛县龙兴镇窑头村、寨里村,占地面积#m2(合28.06亩),其中地块一面积为8311m2(12.47亩),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111.#°,北纬35.#°;地块二面积为#m2(15.59亩),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111.#°,北纬35.#°。根据影像资料及新绛县 (略) 提供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2024年10月22日)可知,地块一权属为窑头村国有土地,现状地类为农用地(其他土地)和建设用地(村庄和建制镇);地块二权属为寨里村国有土地,现状地类为农用地( (略) )、建设用地(村庄和建制镇)和未利用地(裸地)。现根据《新绛县 (略) 关于土壤环境调查征求意见的函》(新自然资函[2023]37号),新绛 (略) 荀子苑南住宅用地(新绛县E15-03地块)后期规划为住宅用地。
本次调查过程中针对地块内、外污染源采用判断布点法+系统随机布点法在地块一内共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位,3个堆土点位;在地块二内共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位;在地块一和地块二外东侧布设1个对照点位,调查地块内每个采样点位及不同土层位置均有样品送检,共送检60个土壤样品(含53个目标样品+6个现场平行样+1个对照点样品),检测项目包括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VOCs全项(HJ605)、SVOCs全项(HJ834)、土壤pH、钴、锌、锰、氨氮、总氟化物、有机农药类(GB#中表2中14项)、石油烃(C10-C40),共计151项。其中检出污染物有土壤pH、钴、镍、铜、锌、镉、铅、锰、砷、汞、六价铬、氨氮、总氟化物和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检出污染物(不含pH)钴、镍、铜、镉、铅、砷、汞、六价铬、石油烃(C10-C40)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氨氮未超过《河北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氟化物未超过《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锰未超过《江西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 36/1282-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规划为住宅用地要求,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