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 设 单 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台套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项目 | (略) 涟水县保滩街 (略) 工 (略) | 淮安 (略) | 年产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台 | 江苏 (略)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 (略) (略) 。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接管至涟水 (略) 理厂,食堂废水经 (略) 理后同生活污水经厂内化 (略) 理后接管至涟水 (略) 理厂,执行涟水 (略) 理厂接管标准。涟水 (略) 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涟中总干渠。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食堂油烟、机加工工序、涂油工序、试压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等。颗粒物经管道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 (略) 理后高于建筑物1.5m排放。机加工工序、涂油工序、试压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其他”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表3中“其他颗粒物”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机加工工序、涂油工序、试压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关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相应标准。餐饮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标准。 3、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钻床、磨床、车床等辅助设备。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厂 (略) ,合理安排装卸作业,避免噪声设备同时运转以及 (略) 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收集粉尘、废布袋、隔油池废油、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等。布袋收集粉尘、废布袋外 (略) 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隔油池废油、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为清洗废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含切削液金属屑、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防锈油、废液压油、沉渣及浮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危 (略) 理,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的 (略) 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7年第157号)中相关规定;项目生产过程中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规定,危废暂存库污染防治工作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相关规定。所有固废零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