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珠海市高新区后环片区S1拟置换用地A303a050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占地面积:*.22m2
地理位置:高新区后环片 (略) 东侧, (略) 南侧, (略) 西侧, (略) 北侧,中心坐标为:113.*°E,22.*°N。
土地使用权人: (略) (略)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空地,闲置状态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 (略)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第一阶段工作调查情况可知:2009年以前,调查地块为海域;2009-2010年,调查地块经人工填海形成海边泥滩地,一直为闲置用地,未进行开发利用。2011-2019年,东侧部分区域为港珠澳大桥航标处办公区;其中,调查地块内中部区域于2016年用作港珠澳大桥码头建设钢筋加工场,钢筋加工场于2019年拆除完毕。2019年至今,调查地块内部分区域用作为闲置空地,东侧区域港珠澳大桥航标处办公区处于闲置。
根据所收集的历史资料和人员访谈结果,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如下:
东侧:历史为海域,2010年完成填海;2011年至2019年为港珠澳大桥航标处办公区;2019年至2024年5月为港珠澳大桥航标处办公区一直处于闲置;2024年6月拆除完毕并进行清运。
南侧:历史为海域,2010年完成填海;2010年至2012年处于闲置状态;2012年至2019年为港珠澳大桥航标处办公区;2019年至2023年为环保砖材生产和车辆维修;2024年开始拆除完毕并进行清运。
西侧:历史为海域,2010年完成填海,至今为空闲地。
北侧:历史为海域,2010年完成填海,港珠澳大桥码头建设期间作为建筑材料暂存场,至今为空闲地。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分析,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如下:
调查地块原始所在区域为海域,于2009年开始吹填,2011年大部分区域吹填完毕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历史上无工业生产活动。近年,地块被发现存在固废填埋事件,随后对地块进行勘察及采样检测,根据《珠海高新区后环片区港珠澳大桥2号码头西南侧S1地块固体废物填埋事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地块内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具有反应性、易燃性、腐蚀性、浸出毒性、毒性物质含量和经口急性毒性特征。评估区域所有样品的指标检测值均未超出*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但对土壤存在一定损害。基于安全利用的保守考量,本次调查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超基准线的监测指标作为特征污染物,包括铍、镍、锌、砷、石油烃(C10-C40);由于鉴定报告的调查结果表明,地下水中的钡出现超基准线的情况,因此,本次地下水监测指标考虑该指标。
考虑到调查地块历史上在地基处理和*域形成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油污“跑、冒、滴、漏”的情况,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
综上所述,经污染识别确认调查地块内土壤有潜在污染源,依据《 (略) 生态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关要求〉的通知》(珠环函〔2022〕111号),需要进一步开展初步采样调查,判断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及污染程度。
三、初步采样分析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采样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17日,地下水采样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24日。
调查地块外设置2个土壤对照点,具体位置分别位于地块外西南侧1882m山林地(DZ01)和地块外东南侧1443m山林地(DZ02)。本次调查地块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建设用地中的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地下水筛选值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Ⅳ类标准。
调查地块内,采用系统布点法和判断布点法相结合,共布设9个土壤监测点位,点位编号为S01~S09,采样单元平均面积约7022.47m2。
地块内土壤监测点位均钻探6米,共计采集36个土壤样品(不包括平行样),监测项目包括:理化性质(2项)、重金属(7项)、VOCs(27项)、SVOCs(11项)、铍、锌、石油烃(C10-C40)。
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3口,监测井点位编号分别是W01~W03,分别与土壤监测点位S01、S04和S07合并,共采集3组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监测项目包括:理化性质(2项)、重金属(7项)、锌、钡、铍、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样品检测分析结果如下:
检测结果显示,土壤对照点样品中重金属(汞、铅、镉、铜、镍、锌、铍)和无机物(砷)共8项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有机物仅石油烃(C10-C40)有不同程度检出,其它检测指标均未检出。
地块内土壤样品无酸化或碱化比例较大,土壤整体呈无酸化或碱化性质,占比75%。重金属和无机物,具体包括汞、镍、铜、砷、镉、铅、铍和锌均有不同程度检出,所有检出指标含量均低于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土壤有机物共计3项有检出,分别是氯*烷、氯仿和石油烃(C10-C40),所有检出指标含量均低于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其余监测指标均未检出。
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显示,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中的pH和铜等指标均满足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
地下水浑浊度指标检出值不满足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
毒理学指标中的砷、铅、镍、铍、钡和汞有不同程度检出,检出含量低于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
其它污染指标中的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均有不同程度检出,检出指标含量均低于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可知,本次调查检测的土壤和地下水样品各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本项目选取的污染风险筛选值,表明调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未因地块生产活动而受到明显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含量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综上所述,珠海市高新区后环片区S1拟置换用地A303a0507地块不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未来用地规划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要求。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