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寻乌 (略) ( (略) )大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寻乌 (略) ( (略) )大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寻乌县 (略)
建设地点: (略) 寻乌县长宁镇长宁街24号A栋
公示时间:2024.9.11-2024.10.14(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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