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口岸中心2024年案场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港珠澳口岸中心项目, (略) 香洲区发展和改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70-03-*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港珠澳口岸中心2024年案场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港珠澳口岸中心2024年案场物业服务项目
2.2服务地点: (略) 香洲区拱北街道办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人工岛。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联检大楼北侧,港珠澳合作创新(珠海)中心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旅馆业用地+商业用地+会展用地+综合交通枢纽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225,563.09㎡,总建筑面积为1,193,979.24㎡,计容建筑面积为967,708.24㎡。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978,508.24㎡,地下总建筑面积为215,471.00㎡,容积率4.29,7.5米层以上一级建筑覆盖率为50%,二级建筑覆盖率为30%,绿地率20%,设计车位数7,883.00个。
2.4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港珠澳口岸中心项目2024年案场物业服务(详见服务清单)。
2.5服务期限:2024年4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服务期限1年;
2.6最高投标限价(含税):¥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持有效的工商行政 (略) 场监督管理 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此期间具有1个或以上销售案场物业服务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包含已完成或在管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签约时间、合同金额、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http://**.cn)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企业,并提供查询截图。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取消其本项目投标资格,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4年 2 月 20 日--2024年 2 月 27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持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文件领取方式:电子发售,第一步将报名资料(包含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发送到邮箱:*@*63.com,接受审核;第二步:审核通过后,按照邮件交费要求进行缴费;第三步:邮箱中获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3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香洲区拱北街道港珠澳口岸城营销中心2楼 。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 3 月 12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 (略) 香洲区拱北街道港珠澳口岸城营销中心2楼 。
7.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方大国际 (略) 官网(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略)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拱北街道港珠澳口岸城营销中心2楼
2.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 (略)
地 址: (略) 南山区卓越前海*号B座1208
联系人:李女士,杨先生
电 话:*,*
2024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