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清 (略)
(略) 清 (略)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清 (略) 拟投资*, (略) 赤壁镇青山村八组, (略) 清 (略) 项目。项目投入运营后,可年产水泥标砖(240*115*53mm)27.*平方米(*块/年),水泥彩砖(200*100*60~80mm)7.*平方米(*块/年)。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清 (略) 于2023年5月委托湖北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清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8月2 (略) 生态环境局赤壁分局《 (略) 清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咸环赤审字[2023]15号)。
二、工程变动情况
类别 | 判定依据 | 环评情况 | 实际情况 | 重大变动判定 |
性质 | 1、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 开发使用功能为水泥砖制造 | 开发使用功能为水泥砖制造 | 否 |
规模 | 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 水泥标砖*块/a、水泥彩砖*块/a | 水泥标砖*块/a、水泥彩砖*块/a | 否 |
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 废水不排放第一类污染物。 | 废水不排放第一类污染物。 | 否 | |
4.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位于环境达标区,生产处置能力水泥标砖*块/a、水泥彩砖*块/a;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综合废水预计排放量为100m3/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 | 本项目生产规模不超过原环评审批规模,且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 | 否 | |
地点 | 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 (略) 赤壁镇青山村八组 | (略) 赤壁镇青山村八组 | 否 |
生产工艺 | 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主要从事水泥砖生产,不使用燃料,废水无第一类污染物。 | 主要从事水泥砖生产,生产工艺、原辅料未发生变化,不使用燃料。未新增污染物种类,废水无第一类污染物,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 | 否 |
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略) 硬化并定时洒水;车辆减速慢行,运输加盖篷布 | 定时洒水;车辆减速慢行,运输加盖篷布,未导致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以上 | 否 | |
环境保护措施 | 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 | 废气:1、运输起尘: (略) 硬化并定时洒水;车辆减速慢行,运输加盖篷布; 2、堆场扬尘:设立三面封闭堆棚,设置水喷淋系统; 3、水泥罐呼吸粉尘:经罐顶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4、投料、配料粉尘:生产车间封闭,投料口上方设置水喷淋系统; 5、搅拌粉尘:设备封闭、采用湿法搅拌 6、皮带输送粉尘:运输皮带全封闭; 7、不合格产品破碎粉尘:生产车间封闭,在破碎机上方设置水喷淋系统; 生活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达到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的旱作标准后用于周围农林浇灌 | 废气:1、运输起尘:定时洒水;车辆减速慢行,运输加盖篷布; 2、堆场扬尘:敞开式堆场,设置水喷淋; 3、水泥罐呼吸粉尘:经罐顶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4、投料、配料粉尘:生产车间封闭,投料口上方设置水喷淋系统; 5、搅拌粉尘:设备封闭、采用湿法搅拌; 6、皮带输送粉尘:运输皮带封闭; 7、不合格产品破碎粉尘:在破碎机上方设置水喷淋系统,破碎机位于敞开式原料堆存; 生活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达到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的旱作标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林浇灌 | 否 |
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生活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达到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的旱作标准后用于周围农林浇灌 | 生活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达到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的旱作标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林浇灌 | 否 | |
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 未设置废气排放口 | 未设置废气排放口 | 否 | |
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车间隔声、绿化降噪。土壤、地下水防治措施未载明。 | 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车间隔声、绿化降噪。土壤、地下水防治措施未载明 | 否 | |
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当地环保部门统一清运。 一般固废:不合格品经破碎机破碎后当做原料使用。 危险固废: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当地环保部门统一清运。 一般固废:不合格品经破碎机破碎后当做原料使用。 危险固废: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否 | |
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 环评未载明。 | 环评未载明。 | 否 |
综上,本项目属于非重大变动情形。
三、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的旱作标准限值后,定期清掏用作周围农林灌溉。
(2)废气
水泥罐呼吸粉尘:配置仓顶除尘器;
投料、配料粉尘:车间封闭+水喷淋;
皮带运输粉尘:运输皮带封闭;
破碎粉尘:破碎机上方设置水喷淋。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厂区设置围墙,加强维护。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废废物。
生活垃圾:项目运营期间劳动定员1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kg/(d·人)计,全年工作250天,则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2.5t/a。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筒(箱)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般固废:项目运营期会产生不合格品(经破碎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沉降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废机油HW08(900-249-08)暂存于危废间内,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各类废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置,基本可实现零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水悬浮物排放浓度在32~40mg/L之间,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在151~163mg/L之间,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在52.2~61.1mg/L之间,氨氮排放浓度在23.4~25.5mg/L之间,均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的旱作标准限值。
(2)废气(无组织)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上风向1个点位的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在0.162~0.189mg/m3之间,厂界周边下风向2个点位的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在0.200~0.308mg/m3之间,可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浓度限值:“1mg/m3“中的浓度限值。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N1~N4昼间噪声在52.0~57.1dB(A),夜间噪声37.7~42.5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限值要求。
五、要求与建议
1、现场问题 1)现 (略) 、初期雨水池不完善; 2)存在露天堆场以 (略) 面,建议加强生产粉尘、堆场、无组织扬尘等的治理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2、验收报告 1)核实产品方案、设备、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判断变动情况,完善变更分析。 2)补充验收工况调查内容。补充排污许可登记手续。 3)完善总平面布置图(含环保设施布置)、 (略) 图、租赁协议等附图附件,完善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六、验收结论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进一步落实上述整改要求的前提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略) 清 (略) 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