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世纪 (略) :
你公司不服四川蕊源 (略) 于2024年9月14日就屏 (略) 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及配送项目(项目编号N(略)2)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9月2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9月30日收到。经审查,你单位未提交该项目响应文件,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未对你单位的权益造成损害。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本机关认为:属于未依法进行质疑。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一)、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投诉人提起的投诉事项。
屏 (略)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