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ZXXD-C2024-0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 (略) 丹徒区上党镇古洞村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一、总则”中5政策功能变更及增加内容如下:
5.1.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本项目专门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5.7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转发 (略) 扶贫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苏财购〔2019〕38 号)的要求,各供应商如提供的供应商注册地(应属于注册地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达到 30%(含服务外包用工)的证明材料则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扶贫企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8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要求,参与采购活动且中标、成交的企业,可以用履约保函(保险)形式代替提供履约保证金。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六、签订合同”中增加内容如下:
29.履约保证金
29.1 A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B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提交政府采购合同金额XX%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支持和鼓励中标供应商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省财政厅已上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平台可通过域名http://**直接访问,也可通过江苏省 (略) 、“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
更正日期:
2024-07-26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丹徒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丹徒新城谷阳大道173号
联系人:徐颖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兴迅达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1号大通大厦4层401-403室
联系人:高妍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妍
电话:*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202 (略) 丹徒区上党镇古洞村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