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抚州临川~七里岗22 (略) 改造工程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8月12日 至 2024年08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
通讯地址: (略) 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省政务服务中心(方楼)三楼34-3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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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名称: | 抚州临川~七里岗22 (略) 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东临新区七里岗乡 |
建设单位: | 国 (略)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1) 抚州临川~七里岗22 (略) 改造工程 抚州临川~七里岗22 (略) 改造工程分为三段,其中临里线91#-94#段起点为原临里线92#小号侧,终点为原临里线94#大号侧,线路长1.1km;临里线98#-114#段起点为原临里线98#小号侧,终点为原临里线113#大号侧,线路长4.5km;临里线129#-139#七里岗变段起点为原临里线130#小号侧,终点为七里岗220千伏变电站,线路长3.3km。 (略) 全长8.9km,新建杆塔26基, (略) 架设,导线采用2×JL3/G1A-300/40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地线一根采用0PGW-120光缆,另一根采用LBGL-120-35AC普通地线。 (2) 拆除工程: 拆除原220kV临里线92#~94#共计3基杆塔(水泥杆2基、铁塔1基)、导线0.7km;98#~113#共计16基杆塔(水泥杆12基、铁塔4基)、导线5.3km;130#~138#共计9基杆塔(水泥杆9基)、导线3.3km;共拆除杆塔28基(水泥杆23基、铁塔5基)、导线9.3km。 本工程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环保投资占总投资5.5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一、项目施工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建设中施工扬尘、机械噪声,泥浆废水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略) 的架设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通过采取适当的环境保护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项目营运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1) (略) 理论预测评价结论 本工程220kV临里 (略) 在采用220-FC21D-ZMC2典型塔型架线时,线路经过非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6.5m,距地面1.5m处,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6.42kV/m,满足10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24.8μT,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导线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7.5m,距地面1.5m处,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5.06kV/m,不能满足4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20.33μT,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当导线抬升至距地面9m(≥8.7m,取整为9m)时,线路距离地面1.5m高度处,线路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3.93kV/m,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6.28μT,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4kV/m、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2) 敏感目标评价结论 本工程建成后,导线对地高度满足居民区最小线高的条件下, (略) 沿线评价范围内各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5.06kV/m,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6.98μT,不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要求。当导线抬升至距地面9m(≥8.7m,取整为9m)后, (略) 沿线评价范围内各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要求。 2、运行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类比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运行后, (略) 周边声环境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各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3、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营运期无废水产生,对水环境无影响。 4、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生产影响。 三、污染防治措施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①导线对地、交叉跨越距离满足电力设计规程的要求;线路途径居民区时,导线离地最小高度应抬升到9m;②选择合理 (略) 的跨越点;③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 (略) 铁塔应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④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 (略) 运行管理,确保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质量达标,减少对周围敏感点声环境的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 本工程在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公众意见。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后回用;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2)在下阶段设计和建设中,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充分重视和认真实施相关环保措施。(3)在下阶段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营过程中,随时听取及收集公众对本项工程建设的意见,充分理解公众对电磁环境影响的担心,及时进行科学宣传和客观解释,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各类公众意见,避免有关纠纷事件的发生。(4)在项目实施中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定期对施工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减少植被破坏。(5)加强对电磁环境的运行管理,保证各指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6)工程建成投运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自主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