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定于2024年5月14日10时起至2024年5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各竞买人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本次竞价项目的转让方: (略) (略) (略) ;
转让标的物:湖南联通湘西州分公司2024年4月蓄电池类报废物资处置(见附件:明细表);
2、竞价方式:按总价(含税)增价方式竞价;
3、竞价成交:至少二人报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且出价高着竟得并成交;
4、竞价时间:2024年5月14日10时起至2024年5月15日10时止(届时正式竞价开 (略) 络竞价系统时间为准),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将自动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为止。
5、竞价起始价*.00元(含税价);报价的加价幅度以200.00元或其整数倍。
6、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万元整(*.00元)。竞买 (略) 账户缴纳竞价保证金;
收款单位: (略) ;
地址: (略) 秦 (略) 9号;
纳税号:*MA1MAEF82L;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账号:*;
如遇保证金支付等问题可咨询 (略) (客服热线:025-*)。
7、佣金:佣金收取方是 (略) (略) ,佣金金额为:拍卖实际成交总额的0.38%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
8、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5月16日10时00分前将 (略) 账户打入 (略) (略) (略) 指定账户:
户名: (略) (略) (略)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略) 支行;
账号:**;
所有成交货款缴清后请在2024年5月25日10时00分前(凭: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身份证明和本次成交的相关资料)到 (略) (略) 湘西州分公司(地址:湖南省湘西州 (略) (略) 湘西州分公司财务部)办理货物交接手续,所有货物应在2024年7月15日前完成交接。
9、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 (略) (略) (略) 通知的时间内与转让方履行转让合同签约手续,竞价保证金将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冻结,合同履约保证金将冻结至合同义务履行 (略) 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转让合同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和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转让合同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和纠纷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此 (略) (略) (略) 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10、竞价成功后,有关转让标的物交接事项按《湖南联通湘西州分公司2024年4月蓄电池类报废物资处置》(见后面“合同模板”)有关约定条款进行交接。
11、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货款时 (略) (略) (略) 有权组织重新竞价。
12、合格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价,视同对转让标的物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 (略) (略) (略) 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13、标的物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 (略) (略) (略) 可以要求买受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标的物转让活动,同时 (略) (略) (略) 有权直接做出资产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标的物转让申请提交后,未实际在 (略) (略) (略) 履行交易程序的;
(3)在标的物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 (略) )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14、发票及税务:竞买完成后 (略) (略) (略) 向买受人开具1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15、本竞价须知由 (略) (略) (略) 负责解释。
(略) (略) (略)
2024年5月6日
附件:合同模板
处置合同(标段)卖 方: (略) (略) (略)
买 方:
签约地点:[湖南长沙]
卖方: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二段429号
买方:
地址:
买卖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买卖(标段)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合同标的
1.1 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具体规格、配置、单价等见附件[(标段)]。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2.1 经双方确定合同总价款(含税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本合同适用增值税税率为3%;合同总价款下不含增值税的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增值税税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合同总价款中包含买方拖运或转移合同标的物所发生的装卸费、搬运费、协调费、手续办理等费用,上述所有费用全部由买方承担。
第三条付款
3.1 本合同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3.2 付款及时间:
3.2.1合同生效后[七](7)日内, (略) 帐户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百](100%)计RMB[元],大写人民币[];合同总价款全额到卖方账户后卖方予以向买方交接本合同的标的物。
3.2.2买方已在合同签订前通过支付宝帐户向卖方支付了本合同竞价时约规定的竞价保证金,本合同不另外再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
3.2.3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需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时,买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卖方提供在相关部门办理的有效、合法的相关手续(如:危险废物转运批复文件和转移联单等),否则卖方不向买方发货;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相关手续而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卖方将视情况终止本合同,并从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作为处罚。
3.3 发票的提供:由卖方的货物所在地分公司开具相应的收据或普通发票给买方。
3.4 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款项均通过下列卖方指定的银行及账号
卖方账户名称: (略) (略) (略)
卖方开户银行:中国 (略) (略) 支行
卖方银行账号:4300 1728 6610 5250 0338
联行号:*
本合同存续期间,卖方若遇结算银行、账号变化时,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日前[五](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买方,否则引起的损失将由卖方承担。
第四条 质量保证
4.1由于本次卖方所出售的货物均为已报废的废旧资产和物资,故卖方不对其质量和构件等完整性等提供任何保证,亦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4.2 若出现[(标段)]所列的某件货物有缺损的情况,因买家在投标之前已经到货物所在地进行过实地核对并未提出异议,其责任由买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保证
5.1卖方 (略) 配合按照买方的时间要求将所购买的货物交付给买方。
5.2买方需要将所购买的货物中的危险废物进行转移时,买方保证在相关部门办理好危险废物的转移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5.3当买方在湖南省、市环保部门办理所购买货物中的危险废物转移手续时,卖方保证积极给予配合。
5.3买方保证自身系一家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具 (略) ,并持有按国 (略) 规定所购货物需要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旧金属回收许可证、公安部门备案证明和环保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件等资质。
5.4买方保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安全运输所购买的货物;买方在运输所购买货物的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或由此产生的纠纷与卖方无关,卖方亦不承担任何直接或连带责任。
5.5买方保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所购买的货物进行环保处理,不对造成环境造成污染;,因此不按照国家规定对本标的物进行处置和处理时所产生的纠纷和处罚全部由买方自行承担,卖方亦不承担任何直接或连带责任。
5.6买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签订后[十五](15)日内完成合同标的物范围内所购买货物的回收工作。未按时完成时将同意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违约责任中的第6.2条处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卖方违约责任
6.1.1 卖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买方及时交货时,则卖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每迟延[一]一1天应向买方支付逾期交货金额[百分之一](1%)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额的10%)。
6.2 买方违约责任
6.2.1 所购买货物中的危险废物在进行转移时,因买方原因不能按时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导致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所交的竞价保证金卖方不予退还给买方。
6.2.2买方在转运或处置所购买的货物时如被国家相关部门查处,一切责任和罚款均由买方自己承担;因买方不能提供相关环保部门出具的危险废物转运单或其他原因造成卖方被相关环保部门查处而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则由卖方从买方所交的竞价保证金中扣除。
6.2.3买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相关条款,买方所交竞价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卖方予以扣除。
6.2.4买方逾期支付货款,则应从逾期支付之日起,每迟延一日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值[万分之五](0.05%)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由卖方从买方所交竞价保证金中扣除。
6.2.5买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所购买的货物转移工作不能按期完成,每延迟*天,应支付该批次货物总价[百分之一](1%)的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超过该批次货物总价的10%,由卖方从买方所交竞价保证金中扣除。
6.3 买方因自身原因使所购买的货物转移时间超过*个月(61天),则视同买方放弃对所购买货物的回收处置权,该批次货物由卖方另行处置,相应款项不予返还。
6.4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支付违约金后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违约方仍负有赔偿义务。
6.5 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知悉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
7.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双方共同认可的其他情况。
7.2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周(14日)内通知本合同的其它方,并向其它方出具由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的不可抗力证明。
7.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7.4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日(60天)或**日(60天)以上时,双方就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再进行协商。
7.5 若一方违约在先不得以此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为由免除其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8.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卖方所 (略) 提起诉讼。
第九条通知
9.1 买卖双方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写明的地址、号码,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或中国邮政EMS或其他双方确认的方式进行。
卖 方:[ (略) (略) (略) ]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略) (略) 二段429号]
买 方:[]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9.2 如使用传真方式,通知日期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快递方式,中国邮政EMS,通知日期为邮件到达日期。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事项
10.1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或行政公章后生效。
10.2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10.3 本合同签订之后,凡需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方式明确。
10.4 本合同所提日或期间的计算,未注明是工作日或自然日的,均以自然日为准。
10.5 本合同的签订地和履行地为卖方所在地。
10.6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但若遇附件与主合同有冲突,以主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本合同附件
11.1[(标段)]
(以下无正文,接签署页)
签署页(此页无正文)
卖方: (略) (略) (略) (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买方: (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本合同于年 (略) 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