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我院拟对及夹子装置项目进行磋商采购,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1.1项目名称:夹子装置项目
1.2 项目编号:LSRY-#
1.3 项目清单及预算: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1.4 合同期: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法。共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直接装订在招标文件内,第二轮最终报价单,请供应商提前加盖公章,单独密封( (略) 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资质复审通过后,由采购方收取二轮最终报价单。
二、资质要求(请在2024年12月27日8:00-2025年1月2日17:30前,*@*q.com完成报名,邮件名称及报名文件均命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资质审核无误,将磋商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请注意查收。)
(一)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和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申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 (略) 政府采购服务商信用记录表。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质要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三)下列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投标文件及样品的接收、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胶装成册、标注页码、目录页、评分索引页、资质索引页、一式五份(一正四副)
投标文件与样品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月6日9:30(请于9:30前到场签到,过时取消资格)
投标文件与样品接收地点、开标地点: (略) (略) 行政楼(5号楼)5楼会议室
招标事宜咨询电话:025-# 秦老师(采购中心)
项目需求事宜:025-# #老师(临床医学工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