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 年度我县关于人工增水、防雹 (略) 署,为了保证人工增水防雹作业区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略) 颁发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列》第十 * 条第 * 款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 、我县作业点如下:吉木乃镇、托斯特乡、别斯铁热克乡、恰勒什海乡、乌拉斯特镇及萨吾尔山区 * 带。
* 、 * 日至 * 月 * 日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期,在此期间若有适宜的天气 (略) 火箭人影增水、防雹作业。
* 、火箭作业发射作业点半径 * 公里圆形范围内为火箭弹着落点区域,作业期间不要进入作业区域。
* 、若发现未爆的人影火箭弹,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不要捡 * , (略) 拆卸,请及时与县人 (略) (略) 联系, (略) 理。
(略) 人 (略) 电话: *** , *** 。
特此公告
(略) 人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