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规审〔2017〕19号
(略) 一 (略) (略) 申请,在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拟对该 (略) 及 (略) 变更。该项目设计单位为 (略) * (略) (建筑工程甲级), (略) 如下:
项目变更前、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对照表:
规划控制条件
原核准总平
拟修改总平
总用地面积
2 * ㎡
2 * ㎡
2 * ㎡
总建筑面积
——
*** .449㎡
*** .44㎡
总计容面积
3 * -
8 * ㎡
89306.29㎡
89306.28㎡
容积率
不高于3.0,不低于1.1
3.0
3.0
建筑密度
不大于25%,不小于14%
22.14%
25.00%
绿地率
不低于30%,不高于45%
32.4%
30.02%
依据《中华 (略) 乡规划法》第五十条、《 (略) 省实施〈中华 (略) 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援引《 (略) 省 (略) 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 (略) 规定》第十条规定, (略) ,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告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公告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 (略) 进行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本局以上事项将依法定程序予以办理。
(略) 经济技术开发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开发区招商大道招商大厦710室。邮政编码: *** ;网址:www.cmzd.com;联系电话:0596— *** ,联系人:刘甦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