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年产5000套高档实木家具5000套高档实木门窗及5000平方米饰面生产线 | 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区块开源路10号 | (略) | (略) 成立于2014年12月,由占红炉、徐海永出资成立,是一家专业从事实木家具、实木门窗、木饰面生产的企业。原企业名称为浙江 (略) ,后更名为 (略) 。企业拟投资1.58亿元,申请通过受让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区块开源路10号家德家具土地,“腾笼换鸟”腾出地块60亩工业用地及原有厂房20323平方米,同时新增建筑面积49000平方米。利用企业现有设备并购置雕花机、砂光机、雕刻机、开榫机、裁板锯、推台锯、冷压机等设备,采用精裁、铣型面、砂磨、打磨、喷漆等工艺,建成后形成年产5000套高档实木家具5000套高档实木门窗5000平方米饰面生产线的生产能力。 |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 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粉尘及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粉尘废气主要有开料、锯板、砂光等木加工产生的木加工粉尘经软管收集后由中央除尘装置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达标排放;柜体组装过程产生的木加工粉尘,在各粉尘产生点设置移动式布袋除尘设备,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漆面打磨产生粉尘,打磨设备出风口设置移动式布袋除尘设备,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主要有拼板、贴皮过程产生的胶水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木蜡油喷涂过程产生有机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项目外排废水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厕所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龙游县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衢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包装材料、木材边角料及碎屑、木加工、砂光收尘、漆面打磨收尘、废布袋、废包装桶、废过滤棉、漆渣、废活性炭、废胶渣和生活垃圾。一般包装材料、木材边角料及碎屑、木加工、砂光收尘外卖综合利用;漆面打磨收尘、废布袋、废包装桶、废过滤棉、漆渣、废活性炭、废胶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噪声:要求企业合理布局,尽量将强声源设备布置在车间中央;加强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发现设备有异常声音应及时维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8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