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广清接合
片区清城公共智慧体系配套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采购文件
第一部分 采购需求说明
一、发布日期:2023年1月4日。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广清接合片区清城公共智慧体系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总费用不超过*元,包含为本项目支出的一切费用。
四、采购方式:简易询价。
五、采购文件售价:0元。
六、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月6日10:00。
八、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或电子邮件发送。
现场递交/邮寄接收地址: (略) 清 (略) 21号德晟商务大厦13层综合办公室,曹小姐,0763-*。(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文件,出现以下情况: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邮寄过程中文件破损,我司将拒绝签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电子邮件接收邮箱:*@*ttp://**,采用线上提交方式可将盖章后的扫面版文件发送至该邮箱。
九、开标地点: (略) 清 (略) 21号德晟商务大厦13层。
十、服务内容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选聘供应商负对拟参与竞标广清接合片区清城公共智慧体系配套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为参与竞标行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提供参考。
要求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拥有工程咨询单位*级及以上资信证书,能在指定时间内出具有效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十一、保密及工作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本项目有关信息,不得泄露工作执行过程中知悉的工作秘密。
(二)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须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因出现严重过失或提供不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采购人将拒付服务费用,终止合同,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十二、商务要求
序号 | 需求名称 | 需求说明 | 偏离选项 |
1 | 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拥有工程咨询单位*级及以上资信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 不可偏离 |
2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提供。 | 不可偏离 |
3 | 付款方式 | 具体付款方式由中标人与采购方商议决定,届时在合同中载明。 | 不可偏离 |
十三、响应报价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规定的内容进行报价,报出的价格不可更改。报价含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
十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联系人:曹小姐
联系方式:0763-*
(略) (略)
2024年1月4日
第二部分 采购流程及定标原则
一、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要求供应商对采购要求作出响应,提交报价文件注意事项:
1. 必须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2.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必要情况下将要求供应商继续提交有关书面证明文件。
3.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价格上限。
二、询价小组的构成
询价由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小组由3/5名单数组成,由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抽取组成。询价小组成员以及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三、询价程序
1.询价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符合性评审,具体条款详见下表。未能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序号 | 评审内容 |
1 | 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拥有工程咨询单位*级及以上资信证书。 |
2 | 报价表已提交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3 | 满足采购文件中标注的其他“不得偏离”条款的; |
4 | 没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条款的; |
5 |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无效响应的。 |
备注:不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不进入价格评审。 |
2.对初步被认定为资格、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可实行告知响应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3.在询价中,询价小组发现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4.评审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询价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5.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经采购人确认后可以两家继续进行谈判的情形除外;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评定成交的评审方法和标准
1.本项目按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响应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
2.价格评比按常规项目、相同的自选项目、优惠条件的顺序进行比选。常规项目的价格最低着中选;常规项目价格相同的,按相同的自选项目价格较低者中选;相同的自选项目价格相同的,按优惠条件较高着中选。
3.如出现意见不一致的,由评审小组通过投票表决的形式,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获得票数最多的响应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4.询价小组提交评审报告和推荐成交意见,经采购人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按“中选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对中选后不按采购文件要求签订合同或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采购人按相关法规对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