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粮食和 (略) ),为国有独资企业,主要承担军粮供应、保供稳价、粮油贸易、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业务。根据本企业发展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五)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工作热情,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 (略) 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 (略) 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以及因违纪违规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国有企业工作的其他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国有企业工作的其他情形。
(八)岗位要求:
具体相关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2024年 (略) (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12月2日。
(二)报名方法:本次考试 (略) 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三)报名要求:
1.报名邮件主题为应聘单位+姓名+岗位,应聘人员须提交报名表(附件2扫码下载),如实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等相关电子材料。相关材料打 (略) 邮箱:*@*ttp://**。
报名时,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建议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
2.资格初审。 (略) 络报名后,招聘企业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截止日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即2024年12月5日),登录“ (略) (略) ”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可于2024年12月6日下午17:30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诉,电子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岗位+申诉,*@*ttp://**。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必要条件,以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将发布在“ (略) (略) ”。
(1)报考者应按照《20 (略) (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的岗位资格条件,准备资格复审的相关材料,并按规定的复审时间,由报考者本人提交至复审地址。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址以本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所需相关材料如下: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银行等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证明;
③岗位资格条件: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略) 证明。岗位资格条件中加分条件:中共党员需由所在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应的社保缴费证明、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等有效材料。
(2)复审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复审地址: (略) (略) 三元街11号5楼。联系人:黄女士,办公电话:(略)。
(4)笔试资格和加分资格:
①与岗位资格条件中必要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需的材料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的资格。
②报考者的资格条件与岗位条件中加分条件不符的,不予以加分。
③加分说明:满足招聘岗位加分条件者,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
4.网上打印准考证。复审合格的报考者,《准考证》于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1 (略) (略) 以邮箱(*@*ttp://**)的形式发送到复审合格人员的报名邮箱,自行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注意事项
1.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少于1:3的,该岗位取消招聘。
2.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 (略) 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并在招聘期内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或未保持畅通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4.报考者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照片应为*.jpg或.jpeg格式,规格5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分。
5.报考者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学历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顺序分阶段填写;工作经历按实际情况填写至今;学历简历工作经历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三、考试方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包含:
《关于国家粮食安全论述摘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2023年)》
《福建省地方政府储备粮安全管理办法(2022年)》
《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2024年)》
《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2016年)》
《粮油安全储存守则(2016年)》
《粮库安全生产守则(2016年)》
2.笔试题型:填空题、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论述题(以实际出卷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基本知识和能力等。
1.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如因报考者弃权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在其他报考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合格线: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个别岗位进入面试报考者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后
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测评,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根据总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 (略)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已经录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一切责任。
报考者或招聘企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体检结果公布后,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档案和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证明等相关政审考察材料。考生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考核不合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且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拟聘人选将在“ (略) (略) ”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 (略) 校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2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一)用工性质
国企合同制员工。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试用期2个月,每月发给工资及福利总额3200元。试用期考核合格正式录用, (略) 薪资制度标准执行,并为其办理缴纳“五险二金”,缴费按有关规定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各自承担相应部分,节假日按国家和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或试用期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企业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二)“ (略) (略) ”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未及时关注相关考试信息造成报考人员错过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网上报名、考务等相关问题 (略) (略) 招聘岗位(地址: (略) (略) (略) 2号A座青少年宫13层 ,联系人:余先生,办公电话:(略));招聘企业工作、待遇等方面问题, (略) (略) (地址: (略) (略) 三元街11号,联系人:黄女士,办公电话:(略))。
(略) (略)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