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2-26
废气治理提标改造项目 | |||
(略) (略) 海虞镇盛虞大道28号 | 240 | ||
江 (略) | 尹国平 | ||
350 | 350 | ||
2024-12-26 | |||
改建 | |||
本项目新增1套蓄热式催化氧化RCO尾气治理设施、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改 (略) 理工艺,不涉及新增产品产能。具体情况:①原有1#、2#、3#、4#车 (略) 有组织废气为独立排口分别排放,现淘汰原有2#、3#、4#车 (略) 尾气治理设备,保留原有收集设施。其中1#车间3条生产线的废气经原有水喷淋 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20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1#车间剩余生产线废气及2#、3#、4#车 (略) 有组织废气汇总后通过新增的1套RCO尾气治理设施进行治理(尾气治理设施含吸收塔 除雾塔 蓄热催化氧化),处理后的尾气通过25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②原先危废仓库废气直接无组织排放,技改后危废仓库废气经收集通过新增的1套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气通过的15米高DA004排气筒排放。其中蓄热式催化氧化RCO总设计风量为:*立方米每小时,危废仓库的二级活性炭吸附的设计风量为5000立方米每小时。 | |||
有环保措施: 危废仓库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 有环保措施: 1#车间3条生产线的废气采取水喷淋 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 有环保措施: 1#车间剩余生产线的废气、2#、3#、4#车 (略) 有组织废气采取RCO尾气治理设施(含吸收塔 除雾塔 蓄热催化氧化)措施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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