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石柱县芭蕉路口人行天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21]1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万安街道芭蕉路口。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拟于石柱县都督大道与万寿路交汇处新建人行天桥,人行天桥桥面总长度合计96.4米,采用钢箱梁+钢筋混凝土桥墩的结构形式;桥面全宽4米,净宽3米,桥下净空5.1米;共建3个人行梯道,人行梯道双跑单侧宽2.2米,单跑全宽3.8米。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人行天桥主桥、桥墩、梯道、栏杆、天桥装饰及人行道拓宽、现状部分绿化拆除、交通信号工程、电梯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734.2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560.94万元 。
2.4 招标范围:石柱县芭蕉路口人行天桥项目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以及其他补遗资料所包含的相关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纸和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略) (略) | 代理机构: | 河南 (略)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岳老师 | 联系人: | 黎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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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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