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4-19
(略) 霓裳花谷旅游景区项目 | |||
河 (略) 沽源县长梁乡大石砬村 | * | ||
张家口 (略) | 李海 | ||
* | 60 | ||
2024-06-03 | |||
新建 |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亩,总建筑面积9120平方米。建设1600平方米游客服务中心,3000平方米特色餐饮住宿、4000平方米办公楼,五座520平方米4A级旅游厕所。配套建设乡村拓展园、音乐广场、花海木栈道、火峰景观木栈道、停车场、充电桩、房车停车位、赛道等。项目取暖用热采用空气能或其它节能电器设备。 | |||
其他措施: 施工期应严格按照《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1号)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在施工期采取围挡、洒水、喷雾、覆盖等有效防尘、降尘控制措施:使场地扬尘排放浓度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本项目包含特色餐饮服务,设饮食餐厅,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及净化效率均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相应标准要求,通过专用烟道高出屋顶排放。 |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餐饮住宿废水和旅游厕所废水分别设置化粪池收集后由污水罐车运至长梁乡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外排。 | |||
环保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化粪池的底泥及萌宠动物粪便、餐厨垃圾、废弃食品及饲料包装袋、病死萌宠动物、职工及游客生活垃圾等。化粪池底泥及萌宠动物粪便经发酵和灭菌处理后拟作为项目种植基地肥料使用,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沽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站处理,废弃食品及饲料包 (略) 综合利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职工及游客生活垃圾在项目区内设置垃圾桶进行收集后送当地生活垃圾转运站转运处置。 | |||
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主要为客流及汽车等社会生活噪声。通过加强噪声宣传管理及汽车限制鸣笛等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采取有效的工程措施、临时措施,以控制和减少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做好受影响区域的植被恢复及绿化工作。运营期做好生活污水的处理工作,严禁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或未达标排放,防止对周边的水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另外还应做好萌宠动物饲养及互动观赏区的卫生防疫工作,防止有病萌宠动物与游客互动造成感染及疫情传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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