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水县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吉水县乌江镇2024年度一般病险山塘整治工程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答疑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本工程支付款方式项目工程进度达到合同价的50%按计量的60%支付,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结算评审后付至结算总额的97%,余款3%(不计利息)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结算。(若与吉水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冲突,按吉水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现变更为:本工程支付款方式:工程支付款办法按项目工程进度的 80%支付,结算评审后付至结算评审总额的 97%,余款 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按国家有关 规定进行结算。(若与吉水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冲突,按吉水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2、原招标文件中: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3% 现变更为: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3、原招标文件中: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1月6日 9 时 30 分 4、现变更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1月5日23 时 59分 其他内容不变,清各潜在投标人知悉。 吉水县乌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