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昌贸 (略) 计划开展《昌宁县特色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的采购工作,现采用比选的方式公开选取本项目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昌宁县特色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采购代理机构选取。
2.项目计划投资:*元(*仟零***万元整)。
3.采购代理服务内容: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及相关招标投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政府采购项目国有资产租赁项目代理工作。
4.服务期限:自确定采购代理机构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签署备案为止。
5.比选报价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2015〕299号)文件规定,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基准,采购代理服务费费率不超过0.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以此为基础填报下浮比例(优惠率)。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采购过程中发生的组织、评审、咨询等全部费用,不得向采购人或中标(成交)人收取任何费用。
6.服务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遵循合法性、公正性和客观性的原则,开展招标代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为我单位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等。
二、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采购代理机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完成我单位委托开展相关项目招标代理的能力。
2.采购代理机构须已在云南省 (略) 进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提供截图资料并加盖公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项目组成人员须为采购代理机构本单位人员。
4.采购代理机构在比选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略) 页截图。
5.采购代理机构在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均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申请。
7.本项目不接受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及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单位提出的申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公告发布时间
1.比选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4日。
2.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媒体为昌宁县人民 (略) 站。
四、采购代理机构若愿意参与本次比选活动,请根据本次比选公告要求自行编制比选响应文件。比选响应文件提供材料要求至少包含如下内容:
1.《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鲜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明确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鲜公章)。
3.本公告资格要求的各项证明材料(加盖本单位鲜公章)。
4.比选报价表(加盖本单位鲜公章)。
5.类似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服务经验证明材料。
五、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方式
1.比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4日17时30分以前,逾期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比选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烦请采购代理机构将盖章签字的比选响应文件扫描件(格式为 PDF)发送到我单位电子邮箱(*@*26.com)(工作邮箱)。
六、成交原则
1.我单位将综合比较各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的比选响应文件,在符合资格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评判各采购代理机构的综合实力、以往业绩、服务质量、服务费收取等内容择优确定成交人。
2.成交情况在昌宁县人民 (略) 站进行公告。
七、凡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单位名称:保山昌贸 (略)
单位地址: (略) 昌宁县田园镇达*社区形象佳阳小区一楼28号
项目联系人:包韧
联系方式:0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