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略) 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 * 年) 已由 国家发展改革委 以发改基础[ * 号文审批,项目招标人为 (略) 市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 (略) 条件, (略) 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一体化衔接应用研究 (略) 。
2. (略) 范围
2.1工程地址( (略) 在地): (略) 市
2.2项目背景
轨道交通运量大、快捷、环保,是城市公共交通体系里 (略) 分。《 (略) 市 (略) 规划》于2010年获市人民政府批复,在2 (略) 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 (略) 市快速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 *** )》,于2012年获国家发改委批复。《 (略) 市 (略) 规划(修编)》于2013年获市政府批复。目前1号线一期工程于2014年10月开工建设,2号线一期工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计划于2016年底开工。
轨 (略) 市公共交通体系的骨干,其站点的直接服务范围是有限的。合理高效的交通衔接系统可以促进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有机结合,充分发 (略) 具有的大运量快速客运通道的作用,形成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多种运输方式相协调的综合客运交通体系, (略) 市整 (略) 状况。因此,科学规划 (略) 市轨道交通衔接系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3招标范围:
(略) 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一体化衔接应用研究,包括但不限于衔接模式、布局规划设计、实施机制等方面的研究,以1、2号线一 (略) 点为主要示范点。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三章 技术要求”。
2.4工期要求:
(1)报告编制工期计划
2016年8月底提交初步研究成果;
2016年10月底提交中期研究成果;
2016年11月底提交最终研究成果;
2016年12月完成评审、验收。
如遇工程工期的调整或工期拖延,服务期也应作相应调整或顺延,发包人不另外增加任何费用。
(2)其他要求
需配合该项目报奖等相关工作。
2.5质量要求: (略) 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第三章 技术要求”的深度。
2.6本次招标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80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具 (略) (略) 乡规划甲级资质(及以上)或者国家发改委 (略) 甲级资质(及以上)。
3.1.3企业业绩: * 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1个轨道交通衔接一体化项目业绩。
3.1.4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略) 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略) 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 * 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重大工程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 (略) 代理服务的;
5. (略) 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 (略) 代理机构同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 (略) 代理机构同相互任职或工作
(略) 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略) 项目投标。
3.2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3.2.1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
3.2.2 * 日起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个轨道交通衔接一体化项目业绩。
3.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而受到依法拥有司法、 (略) 罚 (略) 门 (略) 为记录。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05 月 31 日至 2016 年 06 月 07 日(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 (略) 时间,下同),在 (略) 市 (略) ( (略) 市太湖东路9号2楼2008室)购买招标文件(携带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每套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2本 (略) 上报名。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05月31日至 2016 年06月26日,在“ (略) 市建 (略) ” (略) 上报名,网上报名24小时开通。
5. (略) 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 (略) 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略) 企业信息登记,可能 (略) 网上报名。请按照 (略) 市建 (略) “办事指南”栏目中的“电子化投标业务办理指南”的要求办理。
联系电话: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期(投标截止期,下同)为2016 年 06 月 27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略) 市建 (略) ( (略) 市清潭广成路85-2号)。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 万元整(¥10000.00元)
收款单位: (略) 市建 (略)
(略) : (略) (略) (略)
帐号: ***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如上账号(且能确认到帐):
2)、并须最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 (略) 领取收据,此收据作为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 (略) 交验,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人领取到账收据时,须带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转账支票、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 (略) 、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市 (略)
地址: (略) 市太湖东路9号
邮编: ***
联系人: 林轶伦、朱宏润
电话: 0519— ***
传真: 0519— ***
邮箱: * zme ***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