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辐射科。公示期为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7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 件连接 |
1 | 河南平顶山汝州岘山11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 | (略) (略) (略) 杨楼镇渠庄村 | (略) (略) | 武汉华凯环境 (略) | 本项目为岘山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规划建设主变容量3×50MVA,110kV出线6回;现状已建设主变(#1)容量1×50MVA,110kV出线2回。本期扩建2号主变容量1×50MVA,无110kV出线,扩建于站内进行,不新增占地。 | 施工期 废气: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堆放的物料、土方等应进行覆盖。 废水: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采用吸水材料覆盖洒水的方式进行混凝土养护,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 噪声:加强施工机械保养和维护,并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施工机械,强噪声设备尽量布置于站址中央或远离噪声敏感建筑物布置,依法限制夜间施工。 固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渣集中堆放,施工完成后统一清运,生活垃圾利用站内现有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 废水: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 固废: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由站内垃圾箱回收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废旧电气设备收集后交物质回收部门回收,不外排;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及运输,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及时回收处置。 |
联系电话:0375-*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