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县商务局
关于蔚县2022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
选定承办服务企业比选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按照《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印发的<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 (略) 商务厅 (略) 财政厅 (略) 乡村振兴局印发的< (略)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冀商建设字[2022]6号)以及《 (略) 商务厅关于抓紧推进县域商业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蔚县2022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进行承办服务企业公开比选,具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须知
1、项目名称:蔚县2022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地:蔚县22个乡镇区域内
3、实施内容范围:建立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分工合理、布局完善的一体化县域商业体系,要求提升改造≥1个县城综合商贸中心;建设改造≥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引导县城快递、商贸物流等资源整合,发展共同配送,实现乡村末端乡(镇)有网点,村村有服务;提升改造22个乡镇商贸中心;对具备条件的村级便民商店进行提升改造,扩大农村电子商务覆盖面,覆盖率不低于100%。
4、项目资金:本项目为先建后补项目,补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共计590万元;每个乡镇商贸中心按补贴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30%的标准给予支持,但补贴总额上限最高不超过80万元;每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按补贴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30%的标准给予支持,但补贴总额上限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服务功能升级,包括便民设施、设备等购建的支出。
5、比选内容:选择一家承办服务企业
6、实现功能: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现实基本建设类型功能。
7、服务期限:体系建成后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8、服务标准:满足《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 (略) 商务厅、 (略) 财政厅、 (略) 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 (略)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二、承办企业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在“信用中国”(http://**.cn)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系统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与主办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承办服务企业比选者,请于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3日17:00前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蔚县商务局办公室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竞争性比选文件只提供纸质版)。
四、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
参加项目承办服务企业比选者请于2023年4月16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比选响应文件送达蔚县商务局会议室,并参加现场公开比选,逾期不候。
五、比选评分标准
由评选专家进行评选,推荐中选候选企业,由商务、财政、乡村振兴等单位代表根据评选小组出具的评选报告开会确定中选企业。
六、公开公示
确定中选企业后将企业名称、企业基本情况等向社会公开公示,签订项目合同。
七、本次比选公告在蔚县人民政府网站由商务局发布。
报名联系人:郭帅
联系电话: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