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办法》(桂水规范〔2020〕4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取消,改为生产建设单位自主验收。我局组织验收工作组开展220kV孙东(牛尾岭)变电站配套110kV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将该项目验收情况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4年3月7日~2024年4月7日。
二、项目建设单位: (略) 北海供电局
通讯地址: (略) 海城区北部湾东路27号,邮编:*,联系人:张煜,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com。
附件:
1.220kV孙东(牛尾岭)变电站配套110kV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220kV孙东(牛尾岭)变电站配套110kV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