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扈家巷停车场附属用房提升改造项目
澄清通知
各潜在比选申请人:
现将本项目澄清通知如下:
1、将本项目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4.1.1款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2. 比选申请文件、电子U盘(U盘标注项目名称和比选申请人名称)装入“比选申请文件”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公章。”修改为“2. 比选申请文件装入“比选申请文件”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公章。”
2、将本项目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附件A:否决竞选情况一览表“A-11比选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形式(U盘)1份。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 (略) 理。”修改为“A-11比选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 (略) 理。”
本通知不影响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故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作调整。
注:本澄清通知作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已发出的比选申请文件与本澄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澄清通知为准。
比选人:重庆新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明 (略)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