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医疗区排污检测维保服务单位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医疗区排污检测维保服务单位项目(二次) | 依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范对门诊、病房、手术室、检验室、病例解剖室、放射室、洗衣房等处排出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进行医疗污水监测。 | (略) 南开区 | 2024年8月10号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 否 ;
※2.项目预算: * ;
※3.最高限价: * ;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报价方须提供国家检验检测认证资质(CMA)的机构认证证书。
(十)投标人必须在新版《 (略) 》(www.http://**)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采购文件申领期间未完成注册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 2024 年8月2日至8月6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申领地点: (略) 邮箱申领,邮件报名通过资料审核后发放采购文件。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报价方须提供国家检验检测认证资质(CMA)的机构认证证书。
8. 严格按要求填写《申领招标文件登记表》(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 申领方式
(略) 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63.com, 冯助理,电话:022-*、*。本邮箱设置有自动回复,邮件发出后未收到自动回复请立即联系冯助理,发件后收到自动回复请等待审核结果,每日17:00前收到的报名申请,当日回复审核结果;17:00后收到的报名申请,第二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未按时收到审核结果请联系沈助理或项目主责人;公告时限最后一天超过17:00的报名申请不再受理。采购文件发放截止时间24小时内,为已报名未通过审核供应商补充资料时间,未及时补齐有效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五)招标文件售价:免费申领。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 年8月9日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 年8月9日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 (略) 南开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4 年8月9日9时00分。
(二)询价地点: (略) 南开区 。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2024年8月7日10:00。
(二)踏勘地点: (略) 南开区 。
(三)联系人: 李国庆 。
(四)联系电话: *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询价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 (略) (略) 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主任(项目主责人)、沈助理
办公电话:022-*
移动电话:*、*
传 真:022-*
地 址: (略) 南开区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邵助理
办公电话: 022-*
移动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