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鼎湖区沿江片区发展综合提 (略) 鼎湖区城区污水处理 (略) 建设项目(二期)-城区片(施工)招标投标暂停公告(三次)
(略) 鼎湖区沿江片区发展综合提 (略) 鼎湖区城区污水处理 (略) 建设项目(二期)-城区片(施工)二次复评工作已经结束,并于2022年08月30日至2022年9月01日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对已发布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现暂停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留意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招标人: (略) 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永恒 (略)
日期:2022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