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日。
联系电话:0876-* 0876-*(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信地址: (略) 河西路38号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1 | 云南 (略) 大坪选矿车间提质增效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名称:云南 (略) 大坪选矿车间提质增效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 (略)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文山州马关县都龙镇,厂区中心坐标为:E104°32′49.81″、N22°53′11.023″。 项目占地面积:74168.4m2(不新增占地)。 项目总投资:6009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比1.66%。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技改项目规模由3500t/d提升到4000t/d,选矿工艺基本沿用现有的工艺流程,仍然采用浮选-磁选-重选联合流程。AB系统主要对磨矿分级设备更新,实施细粒锡石回收、铁精矿提质精选、浮硫降砷工艺技术改造,同时对浓缩过滤、精矿仓等进行改造;C系统主要对碎磨工艺、铜锌浮选工艺、细粒回收工艺进行改造。 | 一、(一)地表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废污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施工废水产生量为1m3/d,排入临时隔油池(1m3)、沉淀池(5m3)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可继续回用于设备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m3/d,排入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及地面洒水降尘,不外排。 2.运营期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精矿、尾矿浓密溢流水,地面冲洗废水,尾矿浆中废水,原矿堆场淋滤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 尾矿浆中废水及南加尾矿库库内淋滤水均暂存于尾矿库内,根据尾矿库水平衡,废水排放量为128.04万m3/a、3880m3/d,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氟化物、Pb、Cd、As、Cr、铊、锑等,全部进入尾矿库外排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高密度澄清+臭氧活性炭联合法,处理规模4000m3/d)处理后再经曼家寨改线排洪隧洞排放至娃娃洞沟。精矿浓密溢流水产生量约为5149m3/d(AB系统3048m3/d、C系统2101m3/d),尾矿浓密溢流水产生量约为44691m3/d(AB系统28082m3/d、C系统16609m3/d),经回水泵及回水管进入回水池,作为生产补水循环使用。选矿车间内部每日进行一次冲洗,废水产生量为53m3/d(AB系统41m3/d、C系统12m3/d),收集后直接进入选矿流程,作为生产补水;原矿堆场淋滤水每次产生量为49m3/d(AB系统31m3/d、C系统18m3/d),经收集沉淀后排入南加尾矿库;初期雨水每次产生量为75m3/d(AB系统62m3/d、C系统13m3/d),AB系统厂区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排入辣子寨大沟排洪竖井,再经南加尾矿库库外排洪隧洞排至娃娃洞沟;C系统厂区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排入采场910排洪竖井。选厂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3.2m3/d,采用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60m3/d、生化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周边绿化及场地洒水降尘。 环评预测,正常工况下,废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受纳水体娃娃洞沟,枯水期完全混合后各预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且COD满足安全余量要求,随着衰减断面距离增大,COD预测值逐渐减小。当外排水处理站处理系统出现故障时,废水须暂存于尾矿库中,待废水处理工艺运行正常后,再进行处理达标排放,避免事故排放的出现。 (二)地下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区域地下水来源依靠大气降水和部分溪沟水补给,地下水的运动受地形、地层产状及构造控制。裂隙水在块段东部得到大气降水补给后,自北向南径流,于低洼处以裂隙泉形式渗出,汇入季节性地表沟系。裂隙-溶蚀裂隙水在依靠大气降水和部分溪沟水补给后,通过岩溶裂隙,自西向东径流,于低洼处以裂隙泉形式渗出。块段内的富水性较均一,补给来源稳定,地表径流和排泄条件良好,泉流量动态变化较小。 环评调查,辣子寨村采用泉点Q219作为饮用水源;新寨村采用泉点Q839作为饮用水源;塘子边村采用泉点Q41作为饮用水源;三个取水点(泉点Q219、Q839、Q41)与本项目处于不同的水文地质单元,无水力联系。 项目在正常工况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周边村庄三个取水点(泉点Q219、Q839、Q41)与本项目处于不同的水文地质单元,无水力联系,不会对周边居民饮用水源造成不利影响。 采取的保护措施: 源头控制:保证废水处理设施、回水设施正常运行,严格管理,将污废水跑、冒、漏、滴降到最低限度,减轻地下水污染负荷。 分区防渗:对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防渗性能等效于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或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对原矿堆场、综合仓库、选矿车间、各类水池进行一般防渗,防渗性能等效于至少1.5m黏土层、渗透系数≤1×10-7cm/s;其他区域采取地面硬化措施。项目现有防渗措施可以满足防渗要求。 跟踪监测:对DX01(大坪选矿车间上游恒丰2号监测点)、DX02(大坪选矿车间下游万龙山3号监测点)两个监测点进行跟踪监测。监测因子:pH、总硬度、硫酸盐、铁、锰、铜、锌、耗氧量、氨氮、硫化物、总大肠菌群、亚硝酸盐、硝酸盐、氟化物、汞、砷、镉、铅、六价铬、铊、锑,监测频率为每年枯水期、丰水期各监测一次,事故情况下加密监测频次,发现水质恶化,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 在严格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三)环境空气影响及保护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燃油机械及汽车尾气。 环评提出,加强场地内的建材管理、及时清运场地内废弃土;适时喷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限速、限载;加强汽车维护保养以及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降低施工废气影响。 2.运营期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原矿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原矿堆场卸料、石灰粉卸料转运产生的扬尘。环评提出,原矿堆场采用雾炮降尘、防尘网覆盖,矿石运输采用密闭皮带运输;AB系统细碎工序设置一套布袋除尘器,破碎粉尘收集处理后通过DA015排气筒(15m)排放;AB系统筛分工序设置一套布袋除尘器,筛分粉尘收集处理后通过DA016排气筒(15m)排放;AB系统粉矿仓卸料口设置一套布袋除尘器,卸料粉尘收集处理后通过DA016排气筒(15m)排放;C系统破碎工序设置一套布袋除尘器,破碎粉尘收集处理后通过DA017排气筒(15m)排放;AB系统粗碎工序设置一套布袋除尘器,破碎粉尘收集处理后通过DA018排气筒(15m)排放。 环评预测结果表明,DA015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PM10最大落地浓度为0.0409mg/m3,占标率为9.08%,对应下风向距离为84m;DA016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PM10最大落地浓度为0.0382mg/m3,占标率为8.48%,对应下风向距离为75m;DA018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PM10最大落地浓度为0.0095mg/m3,占标率为2.12%,对应下风向距离为75m;DA017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PM10最大落地浓度为0.0057mg/m3,占标率为1.28%,对应下风向距离为75m。AB系统原矿堆场无组织排放的TSP最大落地浓度为0.0448mg/m3,占标率为4.98%,对应下风向距离为55m;C系统原矿堆场无组织排放的TSP最大落地浓度为0.0262mg/m3,占标率为2.92%,对应下风向距离为38m。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不需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选厂周围500m范围内无村庄分布,最近居民点为西南侧640m的辣子寨村,位于主导风向西南风的上风向,中间与选矿车间有植被阻隔,且选矿车间粉尘贡献值小、占标率均低于10%,预计项目粉尘对其影响轻微。 (四)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推土机、挖掘机、吊车和重型载重汽车等,其噪声影响距离为昼间56m、夜间177m。与施工场地距离最近的居民点为西南侧640m辣子寨村,距离较远且项目夜间不施工,对居民点声环境影响较小。环评提出,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加强维护,加强车辆运输管理,经过居民点时要减速慢行、严禁鸣笛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2.运营期 运营期高噪声设备主要有破碎机、球磨机、磁选机、浮选机、摇床、浓缩机、水泵及运输车辆等。环评预测,通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选矿车间四周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土壤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对土壤环境的污染影响主要表现为废污水形成地面漫流或垂直入渗。正常情况下,项目已采取了分区防渗,不会有污水渗漏从而污染土壤环境的情景出现。在非正常状况下,废水经厂前回水池底部渗漏进入土壤中,土壤中污染物浓度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增高,As最大值为0.094mg/L、氟化物最大值为1.05mg/L,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水质。污染物随时间不断向下部迁移扩散,模拟期10年内污染物As扩散深度最深达-90cm,氟化物扩散深度最深达-110cm,未穿透土壤层。 环评提出,在大坪选矿车间南侧农用地设置土壤跟踪监测点,监测《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指标及pH共9项,每3年监测一次。 (六)固体废物 项目已完成了场地平整,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20kg/d,场地内设置垃圾桶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固废主要包括尾矿、废矿物油、废蓄电池、废油漆桶、实验废液、生活垃圾等。 2019年7月16日,云南 (略) 对项目尾矿进行腐蚀性和浸出毒性鉴别,尾矿各项指标均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标准,不属于危险固废;浸出液监测结果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因此项目尾矿属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尾矿产生量约*.4t/a,通过管道自流至南加尾矿库堆存。 技改后选矿设备增加,废矿物油产生量约为7.5t/a、废矿物油沾染物产生量约为6.0t/a,危废代码:900-249-08;废蓄电池产生量约为1.0t/a,危废代码:900-052-31;废油漆桶产生量约为2.6t/a,危废代码:900-252-12;在线监测废液产生量约为1.5t/a,危废代码:900-047-49。厂内设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34.31t/a,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七)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在原有占地范围内进行改建,不新增占地,不会对土地利用、动植物及植被造成影响。环评提出,严格在征地红线范围内施工,不得超范围占地;完善场地截排水设施,防止水土流失。 (八)环境风险 环评分析,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油类物质和硝酸,存量均低于临界量,Q值0.759,环境风险潜势为I。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废矿物油和硝酸泄漏、尾矿库溃坝风险、尾矿库废水事故排放的风险以及尾矿输送管道破裂风险。 环评提出,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对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设专人负责管理,规范台账记录,定时进行检查巡视;加强尾矿库的日常生产管理及尾矿库的监测工作,雨季来临之前,做好防洪准备;当外排水处理站处理系统出现故障时,废水须暂存于尾矿库中,避免事故排放的出现;尾矿输送管道破裂时将管内尾矿排入矿浆结合池,再通过事故排放管排入南加尾矿库;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进行应急演练。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二、评估结论 《报告书》编制符合相关环境影响评价导则规范,工程内容和周边环境现状调查清楚;评价标准、评价因子、评价重点得当,污染物种类和源强分析基本清楚,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可行,评价结论明确,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不涉及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可靠、工业场地布局合理,工程建设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后,对于生态环境的影响小,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有限,能为环境所接受,区域环境功能不会发生改变。评价认为,在采纳并落实设计和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工程建设可行。 |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