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汤泉乡人民政府《汤泉乡水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电 话: | 0556-* | 传 真: | 0556-* |
地 址: | 太湖县 (略) | 邮 编: | * |
项目名称: | 汤泉乡水厂建设工程 | ||
建设地点: | 汤泉乡士畈村 | ||
建设单位: | 太湖县汤泉乡人民政府 | ||
建设项目概况: | 新建厂房及厂区设施、水井2座、拦水堰1处、净水设备1套、消毒设施1套、过滤池、清水池等、增压泵及泵房2套、改造现有办公楼1座、新建水厂生产管线、铺设连接各村管道30公里。项目总投资*元。本次新建供水工程供水范围士畈村、侯六村、黄下村、赵河村共4个行政村63个村民组,受益人口为6085人,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m3/d。本项目建成后,原分散式取水设施及已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取消。 | ||
窗体顶端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窗体底端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开展施工工地扬尘综合整治,实现工地封闭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施工现场禁止露天(或未密闭)现场搅拌混凝土,严格渣土车运输管理。废水。施工场地设简易沉淀池,将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喷洒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临时设置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淘。噪声。合理设置运输途径、禁止夜间施工,采用低噪设备吗,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施工废料合理利用,生活垃圾回收环卫部门处理。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主要为反应沉淀池排泥水和滤池反冲洗废水,项目设置排水池,反冲洗废水及排泥水排至排水池,静置沉淀后上清液由水泵提升至净水装置回用,底部污泥经脱泥处理后,滤液由水泵提升原水回用,不外排。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修建单独设备房;水泵设置消音罩,泵房等建筑设计考虑隔音、消音等有效措施。水泵以及鼓风机设置减振基座,水泵进出管及鼓风机进出风管均采用软管,橡胶接头;与设备连接的水管要以弹性吊支架承接,风管内安装消声器。加强绿化,设备定期维护、保养。 固废:办公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污泥统一外售后外售综合利用。化验室废液、废试剂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窗体顶端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0556-* | ||
受理部门 | (略) 太湖县生态环境分局 | ||
联系电话 | 0556-* | ||
通讯地址: | 太湖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