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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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类(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大悟县滠水源头 (略) 生态环境整治工程(一期)(EPC)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大悟县滠水源头 (略) 生态环境整治工程(一期)(EPC)现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1) 投标报价”中(1)工程费投标报价和(2)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为同一报价取费系数。 2.因系统原因,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的技术负责人无法填写,因此本项目在基本情况表中无需填写技术负责人的姓名、技术职务、电话。技术负责人相关信息以投标函及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中信息为准。 原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大悟县滠水源头 (略) 生态环境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大悟县建设 (略) 2024年12月24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