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略) 年产10万吨饲料载体(稀释剂)和1万吨微量元素预混料(夹江)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33-*
通讯地址: (略) 夹江县西河路40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10万吨饲料载体(稀释剂)和1万吨微量元素预混料(夹江)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夹江县吴场镇百茶村5社190号2幢1层1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购置夹江县吴场镇百茶村5社190号2幢1层1号的工业用地12760m2,投资5700万元,建设一条西南地区首家饲料原料载体(稀释剂)生产线,年产10.85万吨饲料载体(稀释剂)(其中0.85万吨用于生产微量元素预混料),利用项目产品饲料原料载体(稀释剂)建设一条微量元素预混料生产线,产能1万吨/年。主要建筑面积约12760m2,含生产厂房、办公楼、库房、门卫室等,配套水电、环保等设施的建设,主要设备包括三筒烘干消毒机1台,烘干脉冲除尘设备1套,立轮研磨机1台,电磁除铁机2台,天然气燃烧机1台,立磨集粉收尘设备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2套,仓顶除尘器8套,包装机、配料机、混合机及其他设备,年产10.85万吨饲料载体(稀释剂)(其中0.85万吨用于生产微量元素预混料)和1万吨微量元素预混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
饲料载体(添加剂)生产线:车辆运输时产生的粉尘采用苫布覆盖、定期清扫、设置喷雾降尘装置等措施;原料堆场颗粒物厂房采用全封闭,并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在原料卸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将卸料粉尘收集至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
原料的转运和运输均通过密闭的传送带进行,末端排气口均接入了布袋除尘器;消毒烘干过程中颗粒物、天然气燃烧废气进入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研磨粉尘经立磨集粉收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粉料筒仓呼吸粉尘经仓顶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装载、装袋粉尘在包装工位上方设置一个集气罩,收集至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4)排放。
微量元素预混料生产线:在每个罐体顶部设置密闭管道,粉料筒仓呼吸粉尘汇集后,经仓顶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同搅拌粉尘由仓顶除尘器的排气口无组织排放;装载、装袋粉尘在包装工位上方设置一个集气罩,收集至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4)排放。
化验室废气气经排风系统远离敏感点呈无组织排放。
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
废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废水、喷雾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厂区地面清洗废水和化验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吸粪车转移至吴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喷雾废水蒸发损耗,不外排;运输车辆清洗水、厂区地面清洗废水中主要为SS,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地面清洗、洒水以及车辆冲洗;化验废水(酸液、碱液)中和后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污水沟收集至雨水收集池(100m3)+沉淀池(4m3)+清水池(4m3)沉淀后回用于厂区地面清洗、洒水以及车辆冲洗。
3、噪声:
将所有声源设备设置在生产厂区内,高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敏
感点的方向;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防止人为噪声;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削减噪声强度;装卸时做到轻拿轻放,严禁抛、扔材料,做到文明装卸;合理安排运输班次,选择合适的运输路线,合理选择运输时间。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中,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沉淀池及雨水收集池沉渣经清掏后回用于生产;除杂尾料铁渣外售给相关企业;布袋除尘收集灰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 (略) 。
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棉纱及手套分类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必须确保各类危险废物实现无害化处置;化验废液、残渣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严禁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