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略) 政工程中心的编号为泉建招字【2024】 (略) 管雨水管道普査缺陷修复工程(一期)勘察设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略) 以《关于印发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泉发改[2024]211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市政工程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市管雨水管道普査缺陷修复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 (略) (略) ;
2.3.工程建设规模:根据普查成果,依照规范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分期分批对普查发现的雨水管道Ⅲ、Ⅳ级缺陷进行修复(具体以实际为准),约1200管段(具体以实际为准),本次亟需修复的管道管径最大为DN2000;
2.4.投资总额:人民币*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如需)、方案设计(含优化)、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绿化迁移论证(如需)、施工图设计文件服务,并相应提供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并配合招标人办理有关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
2.5.2.内容:1、工程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测绘、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出具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根据招标人要求配合工程设计、工程报批、工程施工,勘察技术交底,参与施工验槽、竣工验收等,及时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的工程问题等后续技术服务工作;2、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雨水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绿化迁移论证(如需)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雨水工程、道路工程等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及实际需求为准。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资质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资质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级资质;(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
备注:
1、依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的规定: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本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
2、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 号)规定,①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和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部资质审批下放试点期间省厅在下放权限内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其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届满的,需在有效期届满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效期于 2023年 12 月 31 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②关于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和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合同建安费≥*元且包含有最大管径≥DN1500的排水工程( (略) 新建、修复、改造等)项目;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6日08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11日17时00分00秒,通过“ (略) 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 年11月29日10时0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现金形式:必须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②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 号、泉建筑[2020]26号、泉建筑[2020]68号、泉建筑[2022]24号、泉建筑[2022]65号、泉发改规〔2023〕5号文件要求, (略) 公共资源 (略) 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 (略) (略) 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 (略) (略) 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小写:¥20,000元)
6.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两个账号任选一):
开户银行(一):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 (略) (略) ,
账号:*448;
开户银行(二): (略) 鲤城支行,
账户名称: (略) (略) ,
账 号:*2。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 (略) (略) (地址: (略) (略) 海星街 100 号东海大厦 A 幢市行政服务中心 4 楼 );
7.2.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 (略) 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79.*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 (略) 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政工程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199号,邮编:*;
电话:0595-*传真:/;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略) 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幢23层,邮编:*;
电话:*、*、0595-*传真:/;
联系人: 小陈、小魏、小张。
交易中心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海星街东海大厦 A 幢市政行政服务中心 4 楼;
电话:05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略) ;
地址: (略) (略) 东海行政中心A栋;
电话: 0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