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EP-SXQT*
二、项目名称: (略) 超声经颅全数字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街道鹿坎路南侧656号阜阳青网科技园10栋502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 (略) 超声经颅全数字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飞利浦、北京悦琦 规格型号:HD8G、V1.1.0、TCD-2000S 数量:1套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权梅(组长)、杨峰、艾兆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及代理协议约定;收费金额:2.3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14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地 址:泗县花园路120号
联系方式: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 址: (略) 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1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十、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情况
3.成交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