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阎良区气象防灾减灾服 (略) 阎良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控及生态环境遥感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阎良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控及生态环境遥感监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3-ZFCG-06071
项目名称: (略) 阎良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控及生态环境遥感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阎良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控及生态环境遥感监测服务项目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 (略) 阎良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控及生态环境遥感监测服务项目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阎良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控及生态环境遥感监测服务项目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合法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近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承诺,参照附件格式)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2( (略) 阎良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控及生态环境遥感监测服务项目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合法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近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承诺,参照附件格式)
(7)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9)本标包的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投标,应具有中国气象局颁发的新型自动气象站《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以及本企业生产声明函(格式自拟);如为代理商投标,应提供气象站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许可证》复印件并且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生产厂家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2日至2023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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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阎良区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阎良区关山街办环城南路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莲湖区北关正街36-4号( (略) (略) 内)天忆酒店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秀玲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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