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荣昌北门水厂升级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略) 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荣发改审(2023)34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荣昌区北门水厂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为提高荣昌北门水厂水质稳定达标可靠性,实现同网同质要求,拟对荣昌北门水厂进行升级改造,新增5万吨/d深度处理工艺、对现状双阀滤池改造和部分厂区自控、变配电及环境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增5万m?/d预臭氧接触池一座及安装深度处理系统;对一期、二期砂滤池进行升级改造;新建生产管道、排泥水管道、电缆及电缆沟、新建厂区部分道路及对部分路面修复、厂区排水改造等;电气自控改造。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4866.0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4084.22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荣昌北门水厂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含地勘复核及补勘)、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设计(含勘察):完成施工图设计(含地勘复核及补勘),以及所需的水厂专项设计(在初设图纸及设计任务基础上进行深化和优化,且各阶段成果必须通过招标人认可)。其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建筑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基础、建筑、结构、工艺、室内外装修及标识标线等。
②一般安装工程:红线范围内的电气工程(含高低压配电工程)、常规工艺设备、自动化系统、消防等。
③总图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园林绿化景观、道路、场地铺装、室外综合管网及附属构筑物等。
④以及与上述内容相关的绿建与环保节能设计、水厂工艺等专项设计并及时配合招标人完成各类评审、审批、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及工程现场其他服务等内容。
(2)工程施工:
①完成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设计变更、施工期间招标人所增加的工程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布置(人行步道、厂区道路、绿化、围墙等)、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混凝土工程、地基处理、基坑围护、厂区整平、预臭氧接触池、提升泵房及上叠臭氧发生器、后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液氧站、砂滤池改造、配电间、配电天桥、电气工程、自控仪表安防工程、暖通工程、综合管线、拆除工程、迁建(改)工程、现状建(构)筑物保护、给排水工程、护坡及挡土墙支护、现状配电间一楼卫生间改造(含化粪池)、消防工程、弱电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智慧工地建设、标识标牌工程等配套工程。其具体还应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供配电中一般土建、一般安装、装饰工程(包括从红线至专用配电房的电缆沟、埋管及桥架等修复贯通、砌筑及安装,包括电缆沟中电力排管采购及安装、防雷接地、设备基础(含土建基础)、照明、通风等工程))、树木移植(若有)、3C围挡、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正式用水电气讯的接入等。建设项目涉及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联动试车、试运行及总承包单位涉及的相关检测等工作,直至竣工联合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
② 配合办理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且应对专业分包单位、外电发包单位设计成果进行复核确认签章。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54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其中:
勘察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60 日历天;其他服务 480 日历天;
专业设备材料到货时间: / ;
施工工期: 480 日历天;
节点工期要求:开工后 300 日历天完成主体土建工程; 420 日历天设备安装完毕; 480 日历天单机及联动调试合格并达到通水条件;540 日历天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为独立企业法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总承包项目的业绩只须符合下列(1)、(2)情形之一:
(1)业绩时间要求:投标人在 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
(2)业绩类型要求:只须符合下列①、②情形之一
①1个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具有1个设计业绩和1个施工业绩。
(3)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规模:3.5万吨/d及以上的自来水厂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违反本条规定,该成员及该成员参加的所有联合体的投标将被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人: |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 (略) |
地址: | (略) 荣昌区东大街388号 | 地址: | (略) 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大厦A栋2004室 |
联系人: | 胡老师 | 联系人: | 郑开恩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023-*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