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现将《 (略) (略) 年产4万吨PP、PE深加工、2万吨可降解材料项目(一期年产2万吨PP、PE深加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4万吨PP、PE深加工、2万吨可降解材料项目(一期年产2万吨PP、PE深加工)
项目地点:广西壮族 (略) 平桂区望高镇旺高工业园区内创业路广西宏伟装配式建 (略) 旁
建设单位: (略) (略)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验收会议签到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8月1日
联系人:赵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略) (略) 年产4万吨PP、PE深加工、2万吨可降解材料项目(一期年产2万吨PP、PE深加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略) (略) 年产4万吨PP、PE深加工、2万吨可降解材料项目(一期年产2万吨PP、PE深加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略) (略) 年产4万吨PP、PE深加工、2万吨可降解材料项目(一期年产2万吨PP、PE深加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签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