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要求,现对藤县濛江新兴船舶修造厂三级Ⅱ类钢质船舶修造迁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藤县濛江新兴船舶修造厂三级Ⅱ类钢质船舶修造迁建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藤县濛江新兴船舶修造厂
3、建设地点: (略) 藤县濛江镇安和村蚊子山
4、建设性质:迁建
5、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4000吨级船台15座,3000吨级船台5座,年修造能力达到60000吨。厂区面积约48500m2,包括放样切割车间700 m2,20座船台39600m2、舾装码头1个、船舶修理浮坞1个、登船设施、轨道式下水设施;建造多功能生产车间、机加工车间、涂装厂房、船用配件加工车间、办公楼、宿舍楼、物资仓库总建筑而积40000平方米;预计年产量30多艘新能源LNG船、集箱两用船、货船等(单船船体自重300-600吨) 。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藤县濛江新兴船舶修造厂
联系人:肖总
联系电话:077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 (略)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0774-*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评价委托,进行项目概况调查、对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现场调查、监测、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项目建设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五、征求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①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②公众对项目选址的意见;
③公众对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邮寄等方式,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书面意见可提交到藤县濛江镇新城村新兴组(藤县濛江新兴船舶修造厂);
(2)*@*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始时间
自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
藤县濛江新兴船舶修造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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