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村下沙夜市美食基地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略) 长乐区 (略)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下沙村下沙夜市美食基地监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 (略)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下沙村下沙夜市美食基地监理项目。
2.项目编号:FJMH-CS-2024-066。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2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工程监理服务 | 1 | *.5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
关于【“(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 (略) ( (略) 鼓 (略) 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获取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期限内自行前往福建 (略) ( (略) 鼓 (略) 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对本项目进行报名。供应商应在报名现场如实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中的各项内容,方为有效报名。②网络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潜在供应商应如实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中的各项内容并扫描,与磋商文件购买凭证(银行回单)*@*63.com,方为有效报名。注:为方便辨识,请网络方式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在邮件主题处填写“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报名”。(若潜在供应商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购买磋商文件须以公对公的方式进行转账,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 (略) 长乐区 (略)
地 址: (略) 长乐区吴航街道团结小区1301、1302单元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 址: (略) 鼓 (略) 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法:0591-*
附1:购买磋商文件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 (略)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福州晋安商业中心支行 |
银行账号:3505 0161 5541 0000 0261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购买磋商文件费用”。 |
附2: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 (略)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左海支行 |
银行账号:*2068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