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 (略) 年产水泥制品3000吨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
传 ???真:0793-*
通讯地址:铅山县河口镇城西仙岩路中段
项目名称 | 铅 (略) 年产水泥制品3000吨项目 |
????建设地点 | 铅山县青溪办事处 |
????建设单位 | 铅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于铅山县青溪服务中心工业片区后湖村( (略) 内),地理位置为E117°49"53.182",N28°16"46.282"。项目以砂子、石子、水泥、钢筋、脱模剂、水等为原辅材料,经上料、搅拌、钢筋切割、成型、脱模、成品堆放等工序,年产3000吨水泥制品。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料搅拌成型区、焊接区、养护区、原材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配套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万元,占总投资的4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处理措施。须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切实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工作。厂区四界建设截洪沟、雨水排放沟,建设140m3初期雨水池,雨水收集后回用于养护用水及厂区洒水降尘;车辆进出厂区设置冲洗平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搅拌机清洗废水、模具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山林绿化。 2.废气处理措施。须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好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水泥筒仓呼吸口废气经自带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口排放;装卸料前对物料进行喷洒水降尘,装卸过程尽量降低作业高度,减少落差,抑制扬尘;配料搅拌输送过程采用雾炮机降尘;堆场扬尘采用雾炮机降尘;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脱模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标准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厂界挥发性有机物排 (略) 地标《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中其他行业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处理措施。对搅拌机等机械设备,在其底部进行基础减震,设置软连接,避免设备振动而引起的噪声值增加;生产设备要按时检查维修,防止生产设备在不良条件下运行而造成的机械噪声值增加的情况发生。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焊接烟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粉尘、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钢筋边角料、废弃的砂石料和废弃的混凝土、废模具经厂区暂存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脱模剂桶定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须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好项目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等区域采用HDPE膜+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抗渗混凝土(厚度≥250mm),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达到防渗目的,防渗层达到K≤1.0×10-7cm/s,厚度≥6m的黏土层的等效防渗性能;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一般固废暂存间、配料搅拌成型区、沉淀池、初期雨水池等区域采用抗渗混凝土(厚度≥100mm),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达到防渗目的,防渗层达到K≤1.0×10-7cm/s,厚度≥1.5m的黏土层的等效防渗性能;简单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办公区、养护区等地面硬化处理。 6.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经环评计算,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在5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要求铅山县青溪办事处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再安排新建如学校、医院、民宅等环境敏感建筑。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须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好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原辅材料使用、贮存过程的管理,整个场地应防止明火。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在现场、网上、报纸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项目的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