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山东东 (略) 年产400万套轴承和900台数控车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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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长江路1号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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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400万套轴承和900台数控车床项目 | (略) 高新区许营镇湖南路与庐山路交叉口新兴产研服产业园10#厂房一、二层 | 山东东 (略) | 山东合铄源 (略) | 拟购置外圈沟道磨床、内圆磨床、内沟道磨床、外圆磨床、外圈超精、清洗机等设备,使用磨削液、超精油等原辅材料,通过外圈和内圈磨加工、外圈和内圈超精、清洗、测量选配游隙等轴承生产工序和焊接、刷水性漆、非标准件加工等数控车床生产工序,建成后可达到年产400万套轴承和900台数控车床的生产能力。 | 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过程中,你单位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批复的内容、工艺、规模和地点建设,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超精废气、清洗废气、涂油废气(VOCs);食堂油烟;焊接废气(颗粒物);刷漆废气(VOCs)。超精废气、清洗废气、涂油废气(VOCs)为有组织排放,经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于屋顶1.5米的排气筒(P2)排放。焊接废气(颗粒物)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刷漆废气(VOCs)经密闭间整体收集后无组织排放。 VOCs有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8)中的相关要求。油烟有组织排放须满足《 (略)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93)中的相关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要求,VOCs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第五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2801.5-2018)中的相关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的相关 (略) 高 (略) 的进水水质要求,经市政管 (略) 高 (略) 。 项目区内要对危废暂存间、油库、刷漆间等进行分区硬化防渗处理,确保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能力,防止渗漏,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三)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 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磨床、超精机、清洗机、涂油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及《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废润滑油、废活性炭、铁泥、超精油泥、清洗油泥、油水混合物、废清洗油、废水性漆桶、废磨削液桶、废切削液桶、废超精油桶、废油脂桶、废防锈油桶、废润滑油桶、废清洗油桶、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其中,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处置。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清运。含油抹布属于豁免危险废物,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润滑油、废液压液、废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润滑油、废活性炭、铁泥、超精油泥、清洗油泥、油水混合物、废清洗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废水性漆桶、废磨削液桶、废切削液桶、废超精油桶、废油脂桶、废防锈油桶、废润滑油桶、废清洗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厂家回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