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常熟七溪庭项目景观工程。
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招标人名称:
(略) 。
三、 项目概况与招标主要内容
项目建 (略) (略) 天池路108号,项目规模本工程用地面积约27434㎡,总建筑面积约50278.03㎡,业态为7/8层洋房形式,计划工期7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6月15日(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招标主要内容常熟七溪庭项目景观工程。
四、 采购规模:
本项目景观工程包含本工程硬质铺装、景观绿化、水电、景观小品、健身器材、游乐设施、 (略) 及雨水回收等供货及施工,具体施工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
2. 成立日期:不少于3年
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业绩最低要求:
1)投标单位近三年以来在江浙沪地区至少有两个类似业绩;
2)如投标单位为与 (略) 已合作过的单位不得有不良履约情况;
3)投标单位必须为中交地产库内合格供应商;
5. 人员最低要求:50人。
6.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7. 投标人无以下不良信誉情形:
(1) 被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情形;
(2) 近2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情形;
(3) 近2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4) 近3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受到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3次或累计罚款5万元的情形;
(5)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项目所在地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
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 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5)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