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4 (略) 沫河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遗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面向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规定执行,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若项目投标单位是微企业的,投标文件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2)若项目投标单位不是微企业的,在投标文件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的非主体工程依法分包给微企业(预留标金额不少于4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的6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微型企业), 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标后由招标人督促标人执行面向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
现修改为: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企业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须提供《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本项目企业类型为:建筑业。
二、删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注:根据政策要求,若标人为型企业则允许分包,若标人为微企业则不允许分包。”
三、删除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三)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承诺函”。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略) (略) 农业 (略)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