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略) 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 产权 (略) 园林管理中心,目前产权证尚未办理;出 (略) (略) 。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是;■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是;■否。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现状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联系人 胡女士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8-* 联系地址 (略) 莲都区岩泉街道九里花苑7幢一单元 2楼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 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元/年,整体运营期为5年,自招商期满后次日起为运营期。招商运营合同7.1条约定的交付之日起6个月为承租方招商期,招商期间出租方不计取承租方运营收益,但承租方应承担该期间产生的水电、清洁、物业等相关费用及招商运营合同约定的属于承租方应承担的其他相关责任。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否 租金支付要求 每个招商运营年度届满后30日内经双方审核确认或委托第三方专项审计(费用由出租方支付)确定出租方运营收益金额。承租方自收到出租方出具的相关票据后20日内向出租方支付相应款项。出租方按以下两种方式就高收取运营收益:1.按承租方运营年度收入的20%(包括但不限于商铺租金、营销推广、多元化经营及其他收入等);2.按竞拍成交价。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税费。
出租用途 商业运营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承租方于招商运营合同签署前一次性缴纳年度保底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或保函(见索即付)的方式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不计息。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承租方按要求腾空,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办理相关手续后,出租方于1个月内不计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承租方有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承租方应承担款项、违约金及赔偿款后,将剩余部分不计息退还承租方;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出租方有权继续向承租方追索。 2.该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的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中特别事项约定。 3.承租方及入驻商户应当自行办理因招商运营房屋进行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出租方应予以协助配合。承租方须在招商运营前自行对招商运营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承租方自行负责运营区域及周边3米(公园内电梯和消防系统维保工作需承租方负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秩序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维保、水电、通讯、垃圾清运、绿化管养等所有物业管理服务,具体以招商运营合同约定为准。 5.项目成交并合同签署后1个月内,承租方提供基础工程改造方案报出租方同意后,由出租方组织实施。出租方改造完成交付承租方使用时,经双方签署验收确认书,即视为房屋交付完毕。后期因承租方生产经营需要新增投入的地面基础、内部装修、水电管线及设备设施、水电表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其中涉及消防改造和地面基础改造的,方案需经出租方同意。 6.出租方与承租方原则上应在项目成交后14日内签订合同,如遇特殊情况,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 8.项目采用先使用后付款的原则,租金及支付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承租方须开设专户,承租方对外运营的所有收入款项均须转账至该专户。 9.凭出租方出具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函件确认报名资格。
租期 5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竞买方须上传以下三项报名资格条件的材料: 1.竞买方须为注册成立2年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需上传营业执照),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需上传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3.上传出租方出具的报名资格审核认定确认函。对于该确认函的审核认定,竞买方最迟在信息披露期满前3日同时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供出租方审核认定: ①针对本标的的《招商运营方案》。 ②截止公告发布日,竞买方累计商业运营面积达2.*平方米及以上(需提供合同扫描件等相关证明);商业核心团队需具备项目招商筹备、招商运营能力,且具有3年及以上商业运营经验。 ③提供标的招商运营业态承诺书。承诺运营项目主要业态为鲜花、绿植、观赏鱼、咖啡、小酒馆、轻食、潮玩、婚庆、摄影、超市等;首个运营年度届满,上述主要业态面积不少于3000㎡,主要经营业态达3个及以上,其他业态由承租方自行拟定调整。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④提供标的招商运营活动承诺书。承诺每年开展不少于2场PR活动。 ▲特别提醒: 1.竞买方最迟须在信息披露期满前3日提交上述“报名资格审核认定材料(纸质)”1套正本和2套副本至出租方。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由出租方出具报名资格审核认定确认函。 2.竞买方须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出租方的报名资格确认函,上传上述相关材料,缴纳竞买保证金,完成报名。 3.竞买方须在竞买前认真阅读《招商运营合同(示范文本)》。参与竞拍的,视为认可该合同。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2.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略) (略) 在项目成交,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 (略) 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0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以后,获得竞租资格,进入竞价大厅报价。 3、挂牌期满后,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约定的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按照设定的延期周期数延期。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人, (略) 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5、拍卖公司咨询电话:浙江 (略) 0578-*。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招商运营合同(示范文本).docx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0578-*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莲都区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 (南面) 1-2楼 网址 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