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2日拟作出《宝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低温煤焦油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中低温煤焦油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2日-2024年7月26日。
电话:0372-*传真:0372-*通讯地址: (略) 文峰区文明大道东段(*)市民之家B205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中低温煤焦油加工技改项目 | (略) 新型化工产业园铜冶片区核心区 (略) 厂内东厂区 | (略) | 郑州大学环境 (略) | (略) 拟投资*元,利旧现有的炭微球溶剂回收工艺装置和改质沥青工艺装置,对其中的部分设备进行改造并新增部分生产设备,形成年加工2×*吨中低温煤焦油工艺装置,工艺技术为中低温煤焦油通过分馏工艺进行分离,分馏中油进入电脱盐装置生产中油;沥青通过沥青改质工艺生产改质沥青及蒽油,产品为中油、改质沥青及蒽油。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建设性质为改扩建,不新增用地。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闪蒸塔管式炉废气、电脱盐管式炉废气、沥青管式炉废气、装置区废气、罐区废气及依托现有储罐新增呼吸废气、三效蒸发装置不凝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及无组织废气等。其中闪蒸塔管式炉废气、电脱盐管式炉废气、沥青管式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内循环燃料分段式燃烧器)处理后经20m/30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排放浓度可以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5 、《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石油化学工业A级企业绩效分级指标及《2019 (略) 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 号)要求;装置区废气、罐区废气及依托现有储罐新增呼吸废气、三效蒸发装置不凝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均采用负压收集后经厂内“洗油吸收塔+脱硫塔” (略) 焦炉焚烧,焚烧后焦炉排放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5-2020)、《 (略) 2019年工业炉窑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2018〕6号)、《 (略)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治理指导意见》(安环攻坚办〔2017〕439号)《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标准要求。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泄漏控制要求、敞开液面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以及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等。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油水分离器分离出的水及电脱盐工段产生的分离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制水系统浓水。其中工艺废水采用项目新建的5t/h三效蒸发除盐后与车间地面冲洗水混合后进扩建的240m3/d废水预处理 (略) 酚氰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 (略) 废水深度处理站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制水系统浓水部分综合利用车间地面冲洗,剩余部分直接送现有工程沥青冷却水系统,不外排。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有管式炉、风机、物料输送泵等高噪声设备,噪声源强在75~90dB(A)之间,采取使用低噪声设备、消声、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营运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三效蒸发釜底残液、废洗油、污水处理站油污、废包装桶、重油等。三效蒸发釜底残渣经厂内暂存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污水处理站油污经厂内暂存后送现有煤焦油处理系统洗油精馏塔处理后回用;废包装桶经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由厂家回收,破损包装桶送有资质单位处理;重油经厂内暂存后送现有工程焦油车间利用;废洗油送现有煤焦油处理系统洗油精馏塔处理后回用。 | 建设单位按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并在报批前进行了环境信息公示,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