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农村小水电扶贫项目大滩口水库二级电站工程电气设备及伴随服务采购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投标人提问,现将本项目答疑通知发布如下:
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水电站电气设备供货业绩。
1.根据“关 (略) 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的通知(渝财采购〔2022〕7号)”——“附件: (略) 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中的规定,——“设定特定金额的业绩作为资格条件”,属于违规违法行为。
2.水电站电气设备属于特定行业的业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招标文件设置的业绩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1、本项目为工程建设的重要设备采购,设置的业绩金额未超过本项目规模的7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本项目属于大滩口水库二级电站的设备采购,设置的业绩条件与本项目相关,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欢迎满足条件投标人参与投标。
招标人: (略) 万州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 (略)
2022年11月14日
[**].CQCF